刑事和解的正义价值探析 |
| |
引用本文: | 刘武剑,程廷霞.刑事和解的正义价值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1(17). |
| |
作者姓名: | 刘武剑 程廷霞 |
| |
作者单位: | 福安市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刑事和解制度是加害人与被害人直接对话协商解决刑事纠纷的方式,它具有公平价值、效率价值、节约司法资源等多重价值,以恢复正义理论、平衡理论、叙说理论为三大理论基础,并以正义价值为核心价值.司法正叉是一种矫正的正义,而刑事和解的正义价值就是对矫正正义的矫正,它的正义是"和谐的正义",是"无害的正义".但是,刑事和解从其产生开始就存在价值瑕疵,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的缺陷,为了避免它的缺陷所带来的弊端,我们必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刑事和解制度,要明确界定刑事和解案件适用范围与适用刑事和解的前提条件,并且从程序上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等.
|
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正义价值 被害人 价值瑕疵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