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罗马法中人格制度探悉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罗马法以人格作为法律主体是否适格的判断标准,以人身份的划分确立了社会的基本等级结构和法制层次。因此,人格理论肇始于罗马法。罗马法中法律人格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将人与人格分离,这从根本上反映了古罗马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不平等性。但是,罗马法为现代民法法系之源,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代民法的普遍特征。本文希望通过对罗马法中人格制度的考察,概括出罗马法时代人格制度的基本特征,凝炼出罗马法时代人格制度所反映的人格普遍理性,进而为现代人格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可供参考之借鉴。

关 键 词:罗马法  人格  身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