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承担及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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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长义.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承担及实现[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4,11(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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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长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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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朝阳市中心医院 辽宁朝阳1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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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号)规定:“条例实施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此《条例》在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中必将起到应有作用。但《条例》中的有关鉴定费承担的规定在适用上尚需探讨。《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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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 鉴定费 承担 |
文章编号: | 1007-9297(2004)04-0001-01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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