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的反思理性合同模式——兼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
| |
引用本文: | 丁延龄.社会治理创新的反思理性合同模式——兼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J].北方法学,2016,10(2):75-84. |
| |
作者姓名: | 丁延龄 |
| |
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治理创新的反思法模式——以反思环境法为例"(项目编号14YJC820014) |
| |
摘 要: | 进入新世纪后,征募社会资源参与公共管理已成为党和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策略.作为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合作的基本形式,合同亦成为日益重要的公共权力运作工具,我国近年来逐步确立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就是这一趋势的制度成果.征募社会资源参与公共管理的最大难题是克服社会主体内部理性最大化的桎梏,并实现社会自治和公共责任的平衡.德国学者图依布纳所倡导的反思理性法以其程序导向的策略和追求"受规制的自治"的制度特征,为我们克服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意义的思路.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也为我们思考反思理性与合同治理的制度性结合提供了最佳机会.
|
关 键 词: | 反思理性法 合同治理 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制度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