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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刑法典之犯罪评价体系
引用本文:潘星丞.澳门刑法典之犯罪评价体系[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6):122-127.
作者姓名:潘星丞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犯罪评价体系作为法官的思维工具,既应符合理论逻辑,又须与刑法典一致.就澳门刑法典而言,应注意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差异.其体系为:行为—不法—罪过.行为是构成要件前的独立阶层,而非构成要件要素;构成要件合致性与违法性合并为不法阶层,更适合澳门刑法立法现状;在罪过(罪责)阶层,可归责性(责任能力)是责任基础,修改归责制度时应注意与原立法协调.澳门刑法典一些用语并不科学,在分析犯罪评价体系时应加以甄别.

关 键 词:犯罪评价体系  行为  构成要件  违法性  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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