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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证罪中两个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胡文忠.对伪证罪中两个问题的探讨[J].天津检察,2006(2):29-30.
作者姓名:胡文忠
作者单位: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被害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主体,从伪证罪的概念可以看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证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关 键 词:伪证罪  刑事诉讼  特殊主体  法学理论  被害人  鉴定人  证人  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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