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时捡拾对方掉落财物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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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娜.抢劫时捡拾对方掉落财物的行为应如何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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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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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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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文案例启示:行为人抢劫时捡拾对方掉落财物的,由于先前抢劫行为与取财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两者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此时,被害人的财物属于遗失物,侵占遗失物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为侵占罪。另外,抢劫行为与取财行为不存在牵连关系,认定时需分别评价,实行数罪并罚。基本案情]某天晚上,刘某欲拦路抢劫章某。刘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章某殴打后威胁其交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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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失物 侵占罪 因果关系 牵连关系 遗忘物 介入因素 既遂 占为己有 刑法分则 侵犯财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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