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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地方主义和去行政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两大目标和实现途径
引用本文:张建伟.超越地方主义和去行政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两大目标和实现途径[J].中国检察官,2014(13).
作者姓名:张建伟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正司法体制的良莠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起着促进或者促退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司法改革的方案,超越地方主义和去行政化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两大目标。超越地方主义的改革措施与去行政化的改革措施,前者要强化司法机关整体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能力,体现的是对司法机关对外关系的调整;后者要破除司法机关行政化结构和行政式运行的弊端,体现的是对司法机关内部关系的调整。

关 键 词: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机关  对外关系  司法人员  清华大学法学院  地方化  地方割据  检察机关  编外人员  法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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