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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敲诈钱财为目的实施盗窃的行为定性
引用本文:韩晋丽.以敲诈钱财为目的实施盗窃的行为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3(14):78.
作者姓名:韩晋丽
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030013
摘    要:案情]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裴某以奔驰、宝马等高档、进口汽车为作案目标,用刀片、剪刀将他人停放在外的车辆后视镜镜片割下后藏匿,并在车上贴上留有其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字条,以不给钱就不归还后视镜镜片的方式先后多次向多名车主勒索钱财。案发后,经侦查对案,犯罪嫌疑人裴某以

关 键 词:后视镜  犯罪嫌疑人  定罪处罚  镜片  勒索钱财  盗窃罪  行为人  敲诈勒索罪  车辆  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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