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中利益衡量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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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志.民事裁判中利益衡量的适用[J].中国审判,2010(9):8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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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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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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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谚云:“法爱衡平”,“法官心中应常有衡平”。作为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尤其是民事案件裁判中要将利益衡量贯彻始终,在“审”、“调”、“判”过程中,对涉及权利冲突的协调,应充分体现“法”的“公理”精神、“审”的“公正”原则、“调”的“公心”理念、“判”的“公平”结果和“利”的“平衡”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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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裁判 利益衡量 社会和谐稳定 民事案件 权利冲突 “平衡” “公平”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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