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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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明.重新认识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的[J].法学,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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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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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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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取保候审被纯粹作为国家权力而非公民权利对待,这是取保候审法律性质的错位。这一错位成为司法实践中高羁押率的主要原因之一。取保候审应是公民受到刑事追究时享有的一项权利,而非国家公安司法机关享有的特权。改革取保候审不必以保释制度取代取保候审,重要的是还权于民,明确取保候审的公民权利性质,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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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取保候审 法律性质 权力与权利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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