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论走向价值论——证据法理论基础的反思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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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瑞华.从认识论走向价值论——证据法理论基础的反思与重构[J].法学,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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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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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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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中国主流的诉讼理论一直将认识论视为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但是,诉讼活动并不仅仅为一种以发现事实真相为目的的认识活动,而更包含着一系列诉讼价值的实现和选择过程;将诉讼活动仅仅视为认识活动,必然会导致“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甚至“重权力,轻权利”,这也是一系列现代证据规则难以在中国确立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进行证据立法的过程中,必须对此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将证据规则建立在形式理性观念和程序正义理论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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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法 认识论 诉讼 价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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