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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科技证据立法与法治的要求相差甚远.明确科技证据法的概念和特征,是科技证据立法的前提.我国的科技证据立法应当坚持科技证据的运用必须符合人权、伦理要求以及恢复科技证据之证据本色的科学理念,并遵循及时性、协调性以及适度鼓励科技证据运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证据法中是最具争议性的证据规则之一,自从19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合众国一案中确立该规则以来,围绕这一规则所产生的争议就接连不断。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排除规则适用的地域范围;其二是关于排除规则适用的案件范围。1961年,联 相似文献
3.
陈其泰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5):83-87
三、<殷先公先王考>和<续考>:熟练运用"二重证据法"取得的重大成果 王国维成熟地运用"二重证据法"取得的重大成果,是1917年初先后撰成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两文.因其所运用的方法缜密精当,解决的问题重大,为研究者打开了一片新天地,故成为近代史学史上意义重大的一页. 相似文献
4.
随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证据法的改革,证据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内容应随着形势作一些调整和增加,首先要加强对证据法基本理论的研究,包括哲学基础问题、证据制度规范对象问题、证据制度基本原则问题;其次,要加强对证据采纳规则体系、采信规则体系、证明技术、证据规则本土化、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等具体问题的教学和研究。 相似文献
5.
一、关于以审判为中心庭审模式的认识误区
曾经看过一篇苏联作者写的文章,写的是一个生活体验—相信我们大家都有过这种体验:当我们坐的火车停在火车站时,旁边有其他火车经过,我们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火车开动了。当我们把目光放到窗外的静止的电线杆时,才意识到原来只是铁轨在震动而我们的火车并没有动。今天谈到审判中心主义,我就有一个疑问,现在我们的铁轨在动,我们放了很多车厢在铁轨上,诸如“审判中心下的检察改革”、“审判中心下的控辩关系”,等等。今天我们又加挂了一个车厢,就是“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这样的车厢挂了好多,但是火车开了吗? 相似文献
曾经看过一篇苏联作者写的文章,写的是一个生活体验—相信我们大家都有过这种体验:当我们坐的火车停在火车站时,旁边有其他火车经过,我们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火车开动了。当我们把目光放到窗外的静止的电线杆时,才意识到原来只是铁轨在震动而我们的火车并没有动。今天谈到审判中心主义,我就有一个疑问,现在我们的铁轨在动,我们放了很多车厢在铁轨上,诸如“审判中心下的检察改革”、“审判中心下的控辩关系”,等等。今天我们又加挂了一个车厢,就是“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这样的车厢挂了好多,但是火车开了吗? 相似文献
6.
浙江张辉、张高平冤案反映出我国刑事司法运行中很多普遍性问题。狱侦耳目制度的滥用是酿成此类冤案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从法制视角解读狱侦耳目,其身份具有合法性,证人证言具备证据能力,只因制度滥用才导致冤案发生。应当从明确管理部门、强化奖惩机制、加强多方监督制约、严格法庭审查等方面完善狱侦耳目制度。这将对加快侦查程序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真正还原案件事实、进一步预防和消除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2012年新刑诉法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诸多新规定,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据法具有积极意义。为了促进我国刑事证据法更加科学、规范、文明,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对《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规定予以进一步完善。一是推动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心从注重职权便利的需要向重视权利保障的转变。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往基于将证据视为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比较注重从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职能需要的角度设置 相似文献
8.
关于“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这个题目,我的看法是:审判中心及其所可能引发的程序结构变迁为证据法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空间或者说新的推动力,但这其中也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首先,就审判中心主义即证据法发展的空间或推动力而言,我觉得我们还处于想象之中。现在我们对审判中心主义的基本意涵和实现路径还有争议,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学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尚未达成共识。一个明显的表征就是:围绕审判中心主义所进行的地方性试点改革也呈现出较大差异,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技术性的程序规则和证据规范就更是如此。甚至包括最早推进庭审实质化试点改革的成都中院,大家都还在继续探讨而根本没有对此作普遍推广。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一个司法改革研讨会,有领导明确表示:“怎么搞审判中心主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实际上各家都还有不同意见。至于怎么做,也是不成熟的。”既然在如何理解和推行审判中心主义这个逻辑前提上都有不同意见,很明显我们探讨证据法应如何发展的时机还不太成熟。所以,我认为这个题目至今仍处于发挥主观想象力这样一个阶段。就此而言,学术界和实务界仍然需要围绕何为审判中心主义,如何实现审判中心这一命题上进行深入的对话与探讨,以期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厘清我国证据法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首先,就审判中心主义即证据法发展的空间或推动力而言,我觉得我们还处于想象之中。现在我们对审判中心主义的基本意涵和实现路径还有争议,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学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尚未达成共识。一个明显的表征就是:围绕审判中心主义所进行的地方性试点改革也呈现出较大差异,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技术性的程序规则和证据规范就更是如此。甚至包括最早推进庭审实质化试点改革的成都中院,大家都还在继续探讨而根本没有对此作普遍推广。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一个司法改革研讨会,有领导明确表示:“怎么搞审判中心主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实际上各家都还有不同意见。至于怎么做,也是不成熟的。”既然在如何理解和推行审判中心主义这个逻辑前提上都有不同意见,很明显我们探讨证据法应如何发展的时机还不太成熟。所以,我认为这个题目至今仍处于发挥主观想象力这样一个阶段。就此而言,学术界和实务界仍然需要围绕何为审判中心主义,如何实现审判中心这一命题上进行深入的对话与探讨,以期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从而厘清我国证据法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9.
在英国,依据普通法中的霍林顿规则,先前判决在后诉中不具有证明其本身所依据的效力.然而,以《1968年民事证据法》第11条和《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74条为主的证据法突破了霍林顿规则,赋予先前判决在后诉中特殊的证明效力.先前判决不仅可用以证明判身的存在、内容及法律效力,在一定条件下还可用以证明判决本身所依据事实的真实性.我国三讼法对于先前判决的证据效力问题尚无规定,相关司法解释虽有规定但过于简略.英国证据法中先前判决效力的规定值得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0.
正【基本案情】2013年2月3日19时许,王某从外打工回家,在村口被一陌生男子拦住。陌生男子抢走王某手机1部,现金600元。随后,王某被其拖至路边树丛中进行强奸。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提取了内裤上的DNA样本,经公安机关的样本比对,认定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正处于保外就医中的李某为犯罪嫌疑人。经查,李某对犯罪事实进行否认;因在夜晚,王某对李某的相貌特征也无法辨认,也无证人证实,事后王某也没有告知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