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专题报道之一 一个民企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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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健.《尴尬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专题报道之一 一个民企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困境[J].民主与法制,2013(31):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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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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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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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你和他打官司。损害了我的权益,该怎么办?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外第三人权益救济的途径,大都通过启动再审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一项新兴的诉讼制度,在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民诉法中被引入。,然而,新修订的民诉法施行10个月后,“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依然难以落地。面对居心叵测的官司,无辜的案外“第三人”或者被拒之法院大门之外。或者立案后审而难判。党和国家有关领导人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从本期披露的民营企业亚星公司的“第三人撤销之诉”遭遇的报道中,我们明显感受到其在面对司法机关有法不依时的无助和无力,更感受到最高法院出台“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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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撤销之诉 第三人 专题报道 尴尬 民企 权益救济 诉讼制度 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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