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的渝中“临床实验”》专题报道之一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渝中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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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正鱼,邓娟.《刑诉法的渝中“临床实验”》专题报道之一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渝中探索[J].民主与法制,2014(28):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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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正鱼 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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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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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改,在诸如证人出庭作证、庭前会议、指定监视居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法律能否实现其立法本意,关键在于“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该如何进一步深化理念转变、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修改后刑诉法的深入贯彻落实?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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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诉法 专题报道 临床实验 《刑事诉讼法》 审查 羁押 刑事诉讼程序 证人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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