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今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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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孚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今释[J].湖北社会科学,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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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孚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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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些时,在一家广播电台的夜间节目中,通过热线电话,开展了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讨论。听了觉得有点意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看待这则古训?在这里,找不妨把这两句话的来历和含义,以及在今天应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谈一些看法,也算是对那个讨论的一次迟到的参与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字面上看是比较好理解的,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强加给别人,或自己不想做的事不要勉强别人去做。它确实算得上是一条古训,在我国已经存在两千几百年了。就其所表达的内容来说,属于儒家的伦理道德范畴。其源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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