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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税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上)
引用本文:李之尊,胡成强,朱国鑫,贺建军,罗云,胡邵峰.我国地方税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上)[J].理论月刊,2006(3):80-83.
作者姓名:李之尊  胡成强  朱国鑫  贺建军  罗云  胡邵峰
作者单位:1. 湖北省地税局,湖北,武汉,430000
2. 咸宁市地税局,湖北,咸宁,437000
3. 随州市地税局,湖北,随州,441000
4. 黄石市地税局,湖北,黄石,435000
摘    要:我国税务行政执法及其体制的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在1994年之前,我国只有一套税务机构,与财政、海关共同承担着国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职能。1994年的税制改革,为税务行政执法体制的建立健全,为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地方税务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表现在财税体制、地方税务行政执法主体的设置、职责、权限、和监督机制、法制保障等诸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关 键 词:税务  行政执法  体制  法律  依法治税
文章编号:1004-0544(2006)03-0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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