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初探 |
| |
引用本文: | 张永进.我国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初探[J].理论月刊,2015(3):114-117. |
| |
作者姓名: | 张永进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
| |
基金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XZYJS2014247);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FXY2014115) |
| |
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这为当前检察机关正在进行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完善方向.然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我国大陆地区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办案机制,没有任何经验可以遵循.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的研究,特别是对其建立依据、选任管理、职权配置、考核方式等制度的分析,从而为我国大陆地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提供理论参考和制度借鉴.
|
关 键 词: | 主任检察官 选任 职权配置 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