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
| |
摘 要: | 为了整顿和规范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必须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证,否则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二、经主城区中巴车退出客运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车辆,其所属单位或个人必须在2006年1月16
|
关 键 词: | 交通 客运市场 整顿 通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