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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警察主导大学安全治理论
引用本文:倪洪涛.校园警察主导大学安全治理论[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6):109-118.
作者姓名:倪洪涛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基金项目:司法部科研项目“大学治理中的程序缺失及其补救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
摘    要:对大学秩序形成权力的误读、警察权校园配置的缺失以及二者关系的非理性安排,是我国大学校园安全隐患突出的症结所在。我国未来大学安全治理的最优选择应该是确立以校园警察为主、以"安保服务外包"为辅的保障体制,即大学安全治理的核心事务国有化、警察化,大学安全管理的辅助事务社会化、契约化,并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和无缝对接。校园警察对校长负责,校长在警务管理上对法律负责。校园警察局是学校的职能部门,领导并监督"外包安保"形式下受聘保安公司的安全服务工作,其只在业务上与地方警局保持协作关系。

关 键 词:大学安全  校园警察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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