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激型杀人犯罪行为形成机制研究——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的个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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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亚雄,张广宇.应激型杀人犯罪行为形成机制研究——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的个案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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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亚雄 张广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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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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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重点课题《药家鑫事件引起的教育反思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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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家鑫故意杀人行为是一种应激型行为,是行为人在特殊情境下应激反应的结果,其行为无预谋,具有突发性故意等特征.应激型杀人犯罪行为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个体在应激情境下实施的突发性杀人行为,是在应激情境下主客观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此类犯罪的前提是犯罪行为人处于应激状态,由行为人的心理缺陷和情境中的其他因素共同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预谋杀人犯罪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应当属于宽的范围.可以从开展针对应激源的情境预防和加强个体心理抚育的角度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对于此类犯罪人可采用情绪控制训练、角色扮演训练等方法进行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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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激型杀人 犯罪行为 形成机制 个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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