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7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引用本文:傅志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07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7):757-760.
作者姓名:傅志寰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006年3月,成立了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起草组。一年多来,起草组开展了立法调研,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和国际研讨会,就法律修订中的主要问题形成了共识。在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以及各地人大财经委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征求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反馈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这个草案,认为草案基本成熟,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现说明如下:

关 键 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节约能源法  修订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法制办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