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刑警无证驾车撞死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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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明.湖南刑警无证驾车撞死三人[J].人民公安,2006(1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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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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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19日,公安部督办的2001年福州“2·20”枪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承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被告人郑军(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雄(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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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福州市 死刑 杀人案 剥夺政治权利 勾结 中级人民法院 刑警大队 被告人 公安局 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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