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文化语境下的良法观 |
| |
引用本文: | 石文龙.论中国文化语境下的良法观[J].思想战线,2008,34(3):100-104. |
| |
作者姓名: | 石文龙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律系,上海,200234 |
| |
摘 要: | 中国文化语境下的良法观,我们可概括为法律的真、善、美三个字,这是良法的基本内涵.法律之"真"包括立法之真、守法之真、法律实现之真.我们认为还权于民,充分赋予公民权利,此为现代法律的"基本之善";真正地还权于民,落实权利实现的制度、程序并排除权利实现的种种障碍,此为现代法律的"善之善者也";法律之实质之美是法律的内在之美,这是法律之美的关键.
|
关 键 词: | 中国文化语境 良法 真善美 中国 文化语境 障碍 程序 制度 权利实现 现代法律 公民权利 还权 法律实现 立法 基本内涵 良法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