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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商会裁判权的确立与发展
引用本文:张松.清末民初商会裁判权的确立与发展[J].求索,2010(6):243-246.
作者姓名:张松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江苏南京210044
摘    要:自清末设立商会以来,裁判商事纠纷始终是商会的主要职能之一,而商会与政府也就此权限展开了博弈。从商务局到商会,再至商会商事公断处,商会裁判权经历了一个从确立到发展的过程,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又学习吸收了外来文化,既是中国由传统走向现代的一个历史产物,同时也是近代中国商事司法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末民初商会裁判权的确立与发展历史,是近代中国司法变革的一个缩影,折射出近代中国法律变革的艰难与曲折。

关 键 词:商会  裁判权  清末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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