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38篇
  免费   16篇
各国政治   13篇
工人农民   2篇
世界政治   19篇
外交国际关系   17篇
法律   151篇
中国共产党   68篇
中国政治   239篇
政治理论   48篇
综合类   97篇
  2023年   4篇
  2022年   5篇
  2021年   9篇
  2020年   7篇
  2019年   4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7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19篇
  2014年   48篇
  2013年   56篇
  2012年   67篇
  2011年   65篇
  2010年   62篇
  2009年   81篇
  2008年   54篇
  2007年   43篇
  2006年   28篇
  2005年   20篇
  2004年   20篇
  2003年   13篇
  2002年   14篇
  2001年   11篇
  2000年   8篇
  1999年   4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6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清末民初的道德救世思潮并非某个阶级、阶层的思想意识,而是整个社会的共识。它大致经历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民国初期三个时期。此一思潮以人为主体,主要围绕道德思维、道德理想、道德精神、道德责任、道德判断、道德选择、道德实践等方面展开。它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近代志士仁人献身经邦济国、挽救民族危亡的重要精神武器。  相似文献   
2.
张勤 《河北法学》2007,25(1):194-200
律师惩戒制度对维持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和专业素质起着规范和监督作用.在本质上这一制度反映出律师行业的自治性和国家对这一行业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互动关系.民初北洋政府时期在律师惩戒领域实行的是两级两审制:由高等审判厅推事组成的律师惩戒会是初审机构,由大理院推事组成的复审查律师惩戒会是复审机构.这一时期的律师惩戒事宜几乎完全被司法机构所垄断,律师公会被排除在外.就制度渊源而论,北洋时期的律师惩戒制度是对大陆法系中日本制度的借鉴,而有别于德国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3.
民初政治的失败,引起一系列反思,不同的反思在历史上留下不同的轨迹。中国共产党对辛亥革命和民初政治的特殊视角,在造就其革命理论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重大偏差,造成历史发展的曲折。今天的改革是历史逻辑的回归,是要完成前人未竞之事业。只有将革命理论和改革开放置于历史逻辑之中,才不至于偏离历史的方向。  相似文献   
4.
张生 《法学研究》2007,(1):125-134
有关资料表明,在清末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虽然立法者极为重视本国民事习惯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但在当时的条件下,难以将本国民事习惯采纳为成文法。从宣统三年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来看,本国民事习惯几乎没有对编纂民律草案产生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5.
法制改革是清末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虽然目的在于巩固清王朝的统治,但也对中国传统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引进了一些西方近代的法律思想和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6.
汤毅平 《时代法学》2005,3(1):56-60
清末的法律近代化是指法律具有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法律的立法精神与特点。清末的法律近代化集中表现为清政府在政治、经济、教育及社会生活领域相继制订或颁行了一系列具有向近代国家转型性质的法律、法规和章程。从整体上来看 ,这些法律法规具有系统性、模仿性等特征。尽管清末的法律近代化结果是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二律背反 ,但它在推动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向前发展仍然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民国时期的立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曾桂林 《湖湘论坛》2007,20(4):52-54
1904年长沙开埠通商是近代长沙城市空间演变的开端.商埠和租界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长沙城市经济的发展,由此在清末民初形成了新的经济空间,并导致长沙城墙的拆除,出现了公园、广场、商业建筑等新式的公共空间,从而改变了传统城市的空间形态与结构布局.  相似文献   
8.
尤陈俊 《法学》2012,(12):41-54
近代中国人与西方律师制度最早发生实际接触的事例,至少可以追溯至19世纪初,而1860年代以来更有外籍律师在中国的租界内执业,其后也不乏国人聘请外籍律师为其办理事务。晚清时期的不少报刊,亦透过其涉及律师的一些报导,在社会中扮演着观念启蒙的角色。近代中国律师职业在国法层面的正当性,直到清末正式颁行《法院编制法》(1910年)时才最终确立,而专门颁布单行法规对律师制度予以规范,则更是迟至《律师暂行章程》于民国元年(1912年)颁行之时。对晚清民初律师职业和律师制度之发展史的细致梳理发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在近代中国所确立的始终只是一种"阴影下的正当性"。而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除了明清以来盛行的恶讼师形象刻画之影响外,还在于律师制度初建之时,职业准入实践方面的宽滥,不可避免地导致产生恶马害群之弊,进而影响到这一新职业的社会形象。  相似文献   
9.
湟流在前,凰山在后。乐都素乃文化之乡,历来名士辈出,清末民初的谢善述为其一。从乐都凤山书院走出的谢善述,在五四运动时期。开了河湟地区白话文普及推广的先河。谈及乐都名士谢善述。我省地方文化学者李逢春先生赞誉有加.他说:“谢善述一生命运多舛.但他矢志于教育.在青海文化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0.
张永生 《政府法制》2012,(15):48-48
20世纪初,西方人曾流传这样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紫禁城,不可不看辜鸿铭。出生于1857年的辜鸿铭一生获得过13个博上学位,他曾这样概述自己的一生:“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娶在东洋,仕在北洋。”在民国时期,辜鸿铭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学贯中西的他被人称为“清末怪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