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质询案是指依法具有质询权的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以法定数量联合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质询的议事原案。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诸多原因,质询案提出或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答复的极少。质询权极少运用的原因质询权在宪法、监督法、组织法和代表法中都有明确的条文,而且法律对质询行为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多年来,质询这一项法定职权并没有得到有效行使。笔者认为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宣传不到位;二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识不到位;三是代表履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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