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次道德”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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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卫琴.浅析“次道德”现象[J].甘肃理论学刊,2006(2):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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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卫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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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教育学院,政教系,江苏,扬州,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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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次道德"现象在社会上广有争议,无论提倡还是反对,都应承认"次道德"现象的客观存在.从善与恶的关系看,"次道德"在性质上应归属于不道德的行为,但它是一种恶中有善的行为,不能一概否定.从动机与效果的关系看,对"次道德"行为价值评价时,在总体上应否定其行为动机、效果的价值,但也应对其减轻恶的效果的行为有所肯定.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看,"次道德"仅仅帮助其载体建立减少犯罪损害的自我道德标准,而这种标准是低于社会道德原则的.对"次道德"的承认,会使违法者的道德底线提升,减少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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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次道德 善 恶 动机 效果 |
文章编号: | 1003-4307(2006)02-0081-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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