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角力”地方法规 燃气初装费引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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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宏鹏.红头文件“角力”地方法规 燃气初装费引争议[J].人大建设,2007(3):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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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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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法规,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从200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福建省政府、福州市政府先后出台红头文件,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福州小区业主拿出红头文件维权拒缴燃气初装费,房地产开发商却根据地方法规强行收费,对不缴费的业主不予交房。有业主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告到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开发商没有违约。那么,红头文件与地方法规哪个更有法律效力?开发商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否合法?在福州市引发了一场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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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道燃气 地方法规 红头文件 房地产开发商 市人大常委会 小区业主 福州市 燃气初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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