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印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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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党委宣传部,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卫生厅(局):为了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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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党委宣传部 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 卫生部 司法部 民政部 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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