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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司法解释的地位与功能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5  
作者依据法律解释理论结合亲身审判实践 ,将中国司法解释分为法院规范解释和法官裁量解释两种 ,并指出法官裁量解释的重要作用和被忽视的理论原因。此外 ,还就司法解释对立法宗意的确认与深化作了全面论述 ,对中国司法解释的发展与完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法律科学》2015,33(1)
“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之争看似语词差别,实则价值之异.我国审判组织的制度形式与运作实践似乎都在支持“法院独立”的观点.但是,此观点始终没有说服所有人,特别是实务部门的法律职业人.因此,法律界必须对这些理论的误解加以澄清.无论从法院组织理论,还是从法律职业理论,都可以得出法官独立的观点.而且,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每一项司法改革措施都在促进法官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3.
论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评德沃金的法律真理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融贯性作为检验法律真理的标准,是一种超越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立场的尝试。德沃金的法律解释思想以融贯论作为法律真理观,以罗尔斯的"反思性均衡"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以信念之间、信念和经验之间的融贯性作为法律解释的标准,从而为"法律唯一正解"提供了哲学上的正当化根据。但是,原则之间的竞争与冲突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并不存在理想意义上的融贯;法官的类推解释只能达致局部融贯而无法形成整体融贯;法律的无穷解释使德沃金的解释理论陷入无法自拔的"明希豪森困境",这些理论上的难题使德沃金的法律真理图景成为一种虚假的幻相。  相似文献   

4.
柯直  柯溪 《中国律师》2013,(6):64-66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下称《解释三》实施近两年来,由于该解释本身的问题和各地基层法院、法官对立法本意及条文认识的不一致,同时各地高院也没有对具体适用作明确的解答与意见,不仅使法律实践人对《解释三》的认识和基层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更加困惑,也对司法尊严带来一定的损害。案例一:难以主张的婚内子女抚养费(解释第3条)  相似文献   

5.
论宪法的司法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仅限于法律解释 ,而未及宪法的司法解释 ,作者认为法院及法官应当可以就宪法问题进行解释。因为第一 ,宪法审判与宪法争议的客观存在 ,需要法院对宪法作出解释 ;第二 ,法院与法官具有解释宪法问题的专业优势 ,诉讼功能也使宪法解释的问题更为严肃、权威 ;第三 ,由法院进行宪法解释 ,与我国的政治体制并不违背。  相似文献   

6.
吴彬 《法庭内外》2008,(3):49-51
法治社会的构建,司法权威的树立,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拥有精深法律素养与丰富审判经验的职业法官群体。在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职业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过程中,自2003年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法官讲坛作为培养精英型法官,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举措,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官职业化建设道路。  相似文献   

7.
胡玉鸿 《法学论坛》2002,17(2):5-12
法律解释相关问题的阐述 ,是马克思主义司法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将法律解释作为法院和法官的重要职责 ,提出了为实现司法公正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解释规则 ,并就法律意义的澄明、法律意义的诠释以及宪法的解释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对法律解释理论本身的重视  相似文献   

8.
《法律适用》一贯立足于中国司法实践,立足于适用法律的实践理性,并致力于对应用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为了进一步推动法官职业化和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2008年《法律适用》将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佛山杯"有奖征文活动。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制建设中历来重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对司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无法"司法问题却有认识不足的倾向。所谓"无法"司法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法律规定不明或者法律规定相互冲突等情况下,由于法官不能拒绝裁判理念的要求,法官必须解决现实的社会纠纷。"无法"司法是以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司法经验为表征的,在司法过程中具有普适性。但是"无法司法"毕竟与严格依法原则有冲突,因此也应当对"无法"司法进行必要的规制。  相似文献   

10.
在司法过程中,所有的裁判都始于解释也终于解释,法律规范的大部分是法院在裁判中找到的。而做出这一裁判的主体正是法官本人。法官的判决书,是法律适用的最明显体现,是法律精神的最终产出。本文试从法律解释的对象和立场,法律解释的适用中的法官个人的独立价值判断,法律解释的填补功能与造法性,法律解释答案所存在的非唯一性,来分析法官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1.
肖芳 《法学》2012,(2):103-109
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显示出了滥用"外国法无法查明"的倾向。法院往往轻易地作出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从而最后在案件中适用法院地法。这一倾向的形成原因主要在于外国法查明责任的概念和制度的缺失以及将外国法当作事实来对待的观念和倾向。为了控制这一不良倾向,我们可以从立法上对法官查明外国法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从司法实践上对我国基层法院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2.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为使青年法官尽快适应审判角色,近年来各地法院都作了积极探索。本期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李群星、王旭军一起为构建科学的青年法官培养机制建言献策,并刊发北京、镇江等地法院的相关经验,全国优秀法官彭文忠、刘学讲也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勉励青年法官脚踏实地、为民司法。  相似文献   

13.
法院裁判案件所依据的事实,是法律事实并非客观真实。法律事实的认定,只要程序合法,适用举证责任正确,即使与客观真实不一致甚至完全相背,法官也不承担错案责任,否则就应受到追究制裁。然而,举证责任制度由于学术理论研究脱离审判实践,有的淡化或误导了审判实力中举证责任的适用。可以说,法院裁判认定事实的错误,都是由于法官不能正确适用举证责任造成的。笔者认为,注意区别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承担的举证责任与法官裁判案件所适用的举证责任的不同性质,正确运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严格掌握举证责任转换的条件,科学理解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法官正确认定法律事实和公正裁判的四个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14.
姜颖 《法庭内外》2013,(10):50-52
编者按:近年来,全市法院注重发挥司法保障理论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各级法院优秀法官相继做客电视台、电台,就诉讼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法官们的讲解深入浅出,语言生动,案例翔实,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近期,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专家型法官姜颖受邀前往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身边的知识产权"系列节目。姜颖法官是"法律讲堂"栏目开播以来首位以专辑形式开讲的法官,她的讲解具有语言通俗易懂,释法深入浅出,析理透彻明白的特点,社会反响强烈。本刊从本期开始陆续刊登姜颖法官的系列讲稿,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5.
加强法官的职业化建设,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官队伍,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已成为社会各届的共识,也是法官队伍建设的新目标。职业化法官的基本要求包括多个方面,较强的法学理论造诣是其中的重要标准。法学理论研究要做到纯理论与法律适用研究相结合。法官研究法学理论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理论修养和法制意识,用先进、科学的法学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不同于学者的纯理论研究。法官的使命是准确理解和掌握法律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不完善,在制度设计上法官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这就使得限制法官任意的法律解释规则难以发挥正常的功能.学者们发现几乎每一个解释规则都有指向相反的规则,如果不符条件单独地运用某一解释规则,会出现一些对法治来说的负面影响,甚至出现了个别的、不受解释规则约束的判决比按规则做出的判决更公正的现象.因而加强对法律解释规则的冲突研究,不仅是法律解释学研究必须克服的理论难题,也是司法实践所需要的.  相似文献   

17.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非常广泛;法院一般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行政裁量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无须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的发展,德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边界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格局、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法学理论界对法律解释等裁判方法的深人研究,实务界对法律解释裁判方法的积极实践,我国司法裁判的水平有很大的提高。然而,实践中一些法官对法律解释仍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这会制约着裁判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此。本文对法律解释的有关问题做简要的梳理和辨析,以期有益于实践。一、法律解释的对象法律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条文,即理论界所说的法  相似文献   

19.
曾丹娉  林姗 《法制与社会》2011,(22):285-286
法律实践中形成的法官司法经验验是一种整体性经验,它是法律共同体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共同总结和不断思考、反复运用的整体经验。它可以克服法律解释由于法官个人偏好所产生的解释任意性的不足,可以实现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统一化,法官司法经验应当定位为法律解释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赵瑞平 《法制与社会》2010,(23):291-292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在不断地反思教训、不断地总结经验。近年来,不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我国法院制作的判决书提出诸多意见。普遍认为,我国判决书存在着判决书写公式化、判决理由简单化,甚至缺少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等问题。有人认为不断地吸取西方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提高法官的理性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官们撰写司法裁判书的能力。但是,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更应该让我们从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尤其是传统判词书写中吸取判词书写的精华,改进当代法院判词书写,使判决书更具人性化和法理说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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