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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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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种类单一、范围狭窄等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国外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考察,以对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完善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胜东 《法治研究》2007,(12):20-24
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在面对社会现实的发展时,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在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上也是如此,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已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政治体制的制约、立法的不成熟、对行政诉讼规律认识的不足等因素是造成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出现问题的原因。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在保留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判决、确认判决等判决形式的同时,逐步舍弃维持判决,并引入新的判决形式,这样就可以使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更为全面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情况判决是行政诉讼判决中一种特殊的判决方式,具有特定的内涵和要件。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对情况判决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大陆现行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实际上也规定了情况判决制度,但这三者的规定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我国大陆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制度,在公共利益及其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对原告救济途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中 ,较多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二者关系的是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将拒绝行为排除在履行判决之外存在弊端 ,应从实质意义上界定行政不作为 ;在履行判决中法院原则上应尽可能详细确定被告应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 ,这不违背权力分立原则。适用于裁量事项是我国变更判决与其他国家变更判决的主要区别 ,我国变更判决仍有扩展使用的余地。  相似文献   

5.
反思行政诉讼之重作判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重作判决在立法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严重弊端 ,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均值得怀疑 ,它是中国行政法治状态不良的特别对策 ,应当通过修改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科学合理地解决重作判决意图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试析给付判决应当成为我国行政判决的种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的类型的形成是依据一定标准对不同的诉进行划分的结果。诉讼类型化成为当代世界诉讼制度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但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滞后,诉的种类没有给付之诉,相应地行政判决种类也没有给付行政判决。给付行政判决应当成为行政判决的种类之一。行政诉讼应将"诉"的类型增加给付之诉,故应当通过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将给付之诉和给付行政判决种类都予以法定化,类型固定,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行政判决种类。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是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并由司法解释予以新增的判决形式。自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施以来,行政确认判决是引起争议最多的判决形式之一。本文拟对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的行政诉讼判决适用情形作一定的梳理,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是适应司法实践发展和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产物。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主要是针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行为作出时间的变更。在区分"损益型款额"和"受益型款额"的基础上,"行政处罚"的款额和"其他行政行为"的款额确定应适用不同的审查和变更标准。"行政诉讼撤销判决"与"行政诉讼变更判决"存在竞合,法官在衡量诉讼效益、减少诉累、举证责任、行政便宜等价值和目的后选择是否适用变更判决。基于"原告型第三人"的考虑,行政诉讼变更判决规范对"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例外条件的规定是不够完善的,"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例外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相似文献   

9.
维持判决制度作为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色,其存在具有正当性根据。理论上讲,维持判决制度承载着维护公法秩序之目的,是实现行政诉讼功能、达致行政诉讼价值的手段;维持判决制度是行政行为公定力最终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它并不违背判诉一致之诉讼法原理,且维持判决制度所建构的正面、肯定之行政行为模式是确保行政法律关系和谐、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维持判决有别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之特定适用范围,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时期,维持判决的制度宣示功能对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中维持判决的保留抑或废止在行政法学界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通过分析该判决类型产生的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参照国外行政法之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废弃维持判决,扩大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适用范围,进而取代维持判决的适用。  相似文献   

11.
维持判决作为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的一种特有判决方式,其在特定的时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行政法理论的深入和司法实践的发展,特别是驳回诉讼请求的确立以及更有效的运用使维持判决的继续存在与否发生了争议,本文正是基于此,着重分析了维持判决存在的种种不合理性,比照域外各国的经验,建议取消维持判决,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12.
谢玛生 《法制与社会》2012,(35):108-109
在行政审判中,以法院判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后的不同态度,可以将这些判决分为两类:肯定判决(肯定行政行为效力)和否定判决(否定行政行为效力)。一直以来学界对我国现有的行政判决种类存在诸多争议,尤其是其中的肯定判决.本文力图对三种肯定判决从立法目的、司法权性质、树立司法权威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确认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在法律地位、判决形式、适用范围和个人利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严重缺陷,本文通过对审判实践中典型案例的剖析,揭示出我国行政确认判决在立法上的缺陷和司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完善行政确认判决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理论界对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合法、无效等基本概念的界定模糊,导致行政确认判决存在众多问题。确认合法、有效判决违反不告不理原则,且与行政诉讼的目的相背。无效行政行为在立法上的矛盾令实务界陷入两难境地,必须对此加以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受案范围的因素很多,本文认为判决种类的增加适度拓宽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6.
对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完善,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在判决的具体内容方面,应采情况判决说;在适用条件方面,应科学界定行政不作为的范围;在履行期限方面,合理期限的指定应以必要、适度为原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文试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角度出发对重作判决提出质疑,认为重作判决对人民法院、原告、被告三方都不利。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是人为的宪政制度设计的结果,行政权与司法权两种权力运作模式的目标截然不同,这是现实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紧张的根源所在。正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差异性是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改革的基础。在现有的裁判方式中,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应当全面取代维持判决,撤销判决中应规定重作判项,但内容不宜具体,履行判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规定具体的内容,变更判决范围不宜过大,确认判决的存在仍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判决冲突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未对其进行立法,而现实中却出现了大量此种案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实现诉讼价值?笔者认为应当借鉴法国经验,建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判决冲突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之一就是其具有法定撤销之诉判决理由,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撤销诉讼之五种撤销理由对判决的效力具有不同的影响,其中超越职权理由的效力最强。法定判决理由具有类型法定、标准不一致性和影响判决效力的不均衡之特性;基于法定判决理由的特性应该赋予其与判决主文同样的既判力,并且在判决书中明确法定判决理由固定的内容和形式。这样有利于更全面实现行政诉讼保障当事人利益和彻底解决行政纠纷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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