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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宋代判词语言“散”化走势及其法文化精神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代判词语言是中国历代判词语言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它变唐代的骈判为散判,为判词语言的完全成熟创造了物质条件,使判词的司法功能更加凸显。宋朝最具代表性的司法实判集绿当属《明公书判清明集》,从法文化的视角分析其语言风格的特征,对现代司法文书的写作和传统法文化的现代价值的探讨,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2.
“情理”是中国传统诉讼申极具特色而又颇为重要的因素。笔者在对中国传统司法文化“同情理解”的基础上,发现.美国司法中的“公平正义”与我国古代“情理”的内在相似性。笔者试图通过时这两种看似完全不同、具有巨大时空距离的司法价值内核的比较,发现传统资源中一些与当代司法中暗合的有益成分,借以反思中国古代的“情理”在现代法治中价值。  相似文献   

3.
论情理裁判的可普遍化证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解读传统中国的"情理裁判"时,学界往往只关注"情"这一个案表征,而忽略了"情理"本身的可普遍化诉求,以至将中国传统司法视为西方近现代形式法治的对极。事实上在情理裁判的展开过程中,可普遍化证成是一条构成性的司法原则。可普遍化证成为中国古典司法的现代解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基于可普遍化证成原则,情理考量能够以恰当的方式进入现代法律论辩的场域内。  相似文献   

4.
《名公书判清明集》法律思想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志强 《法学研究》1997,(5):118-134
《名公书判清明集》法律思想初探王志强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在法律史方面,宋初所定《宋刑统》、南宋中期的《庆元条法事类》(残本)及《宋会要辑稿》中有关法律规定,已为人所习见。但这些制度性规定不仅显得数量较少,而且未必能从中见其实施具...  相似文献   

5.
中国古代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为追求实质正义-无讼与和谐,往往会舍法而取情理,依情理进行审判。这种法律思维模式与西方的严格形式主义相对,被称为实质性思维模式,它是中国古代审判文化的一个特质。其产生的文化根源是中国人对和谐、无讼理想社会的追求及越过事物的形式追求实质内容的思维模式,以实质性思维处理案件亦可达至息讼止争的社会目的,但这种思维模式也造成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淡漠,同时阻碍了中国法治社会的建立。然而,无论如何它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无法抛弃的,只能期待我们现代人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  相似文献   

6.
<正> 南宋末年成书的《名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汇集南宋后期福建、湖南等地有名望的地方官理断民讼的判词一百三十二件,是我们研究宋代乃至中国封建社会民事诉讼活动的第一手资料。其中司法官重视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使用的材料,尤其值得注意。  相似文献   

7.
陈小洁 《政法论坛》2015,(3):114-124
司法过程以案件事实与裁判依据的确定为核心。中国传统司法也不例外。《刑案汇览》所载案例,真实反映了当时司法裁判依据的选取过程,而这也是案件审理中最需解决的问题。面对不同的案件事实,司法官员往往面临着三种情况:有明确的律例、有含糊不确定的律例、律例无文。对此,司法官员采用比附、类比、解释、综合论证等各种司法方法,选取并确定最适合本案的裁判依据。而这一过程所依据的就是案件所涉的情理,以达到"情法两平"。这早已不是一个机械的、形式逻辑的简单思考过程,而是一个体现了实质正义要求、富有实质逻辑思考、同时也体现了形式逻辑综合性的推理过程。这一过程中司法方法的运用,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司法判例情理表达的方式。  相似文献   

8.
“情理”是指“人之常情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无特定内容及表现形式,具有潜在行为规范作用。我国现行刑事司法因刑事立法、司法过程的民主性、刑事司法者情理推断能力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与情理间客观存在着紧张关系。我国刑事司法应合乎情理。合乎情理的刑事司法在最大限度地弥补刑事法律规范固有缺陷的同时能获取司法认同。为降低执业风险,刑事司法者在加强刑事司法过程情理色彩的同时应综合法律规范和情理来推定犯罪主观方面、认定犯罪客观方面,并在法律适用时兼顾情理。  相似文献   

9.
明清时期的“依法裁判”:一个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忠明 《法律科学》2010,28(1):31-39
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既非简单的“法律裁决”,也非纯粹的“情理裁决”,而是由诸多原因导致了二者之间的紧张和融合,最终以“情法两尽”为目标和理想。通过辨析法律表达和解读司法案件可以发现,从类型角度来看,明清时期的司法属于“情法两尽”的裁决模式;就局部而言,司法官员在审理某些案件时,确实存在严格“依法裁决”的现象。据此,我们并不能将明清中国的“依法裁决”视作一个“伪问题”。  相似文献   

10.
情理推断是以经验知识为前提的推论,其在司法证明中的作用是必要但危险的。我国现行印证证明模式中并没有包容情理推断的空间,但其却在实践中隐性运作,同时因缺少约束机制而易于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恣意裁判。为化解合法性与正当性危机,有必要规范情理推断在司法证明中的运作。然而,传统印证证明理论的外部视角,无法描摹司法证明的全貌,可以引入一种内部观察视角作为补充。司法证明在结构上是包含价值判断的论证式经验推论,事实认定因而具有似真性。在似真性证明的制度语境中,情理推断作用于从证据命题推导出案件事实的证明过程之中,辅助裁判者认定并证成对事实的确信。在该事实证成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情理推断的规范运作需要以认知开放的竞争性论辩程序为场域,以包容性的证明方法体系为前提;为防止权力滥用,还应给裁判者施加事实证成义务。  相似文献   

11.
以天理与人情为内容的情理观影响、规范着中国传统社会民事法律规则,确立了传统民事法律的最高要求与最低底线,其以儒家礼治思想为基础,以公允、诚信、习俗原则为表现形态,贯穿于古代社会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制度的各个方面。天理、国法、人情的和谐既是古代封建官员追求的目标,也是民众民事行为的准则,并由此构建了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人情社会。在构建中国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科学地对待传统的情理观,取其世俗化、民族化以及权利义务对等性等合理因素,为制定融传统性与现代性为一体的中国民法典所用。  相似文献   

12.
本文着眼于由南宋郑克根据《疑狱集》修改补充编撰而成的著作《折狱龟鉴》,通过该书辑录的上起春秋战国,下至北宋的历代有关平反冤滥、抉擿奸慝的案例,总结前人在案件的侦破、检验、审讯、判决和平反等方面积累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从而具体阐述历代司法判官们如何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如何辨析并利用证据、如何通过考察其言辞面色来核定当事人的证词、如何平衡情理与法理的冲突等等。详言之,可分为宏观——即置身于时代背景和价值取向来看《折狱龟鉴》中的司法方法,微观——即借助具象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和法律发现等司法方法,通过论证模式研究判官们怎样依据证据和考察情理。当代中国应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批判继承其中有借鉴和启发意义的方法原则,促进司法改革的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13.
在《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中,合法性审查中的“法”是指作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参照的规章以及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基于法规范的滞后性、局限性,司法实践已经将合法性审查中的“法”扩展到了宪法、习惯、判例和法原则。基于解决行政争议的需要,应将“政策”“情理”纳入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范围。基于合法性审查中的“法”的外在视角,应将政策作为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补充;基于合法性审查中的“法”的内在视角,应将情理作为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补强。基于此,可以构建“法定范围”—“扩展范围”—“补充/补强范围”三层次合法性审查中“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制》2004,(1):59-60
《名公书判清明集》,14卷,幔亭曾孙辑录。现存刊本主要有日本静嘉堂藏宋刻本,北京图书馆藏明刻本,上海图书馆藏明刻本,《四部丛刊》本,1987年中华书局点校本等。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无罪判决,尤其是证据不足判无罪判决的抑制,与案外因素介入审判有关。在公检法配合大于制约的司法体制下,在公检法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体制下,再结合独特的被害人反应及舆论导向,以及独特的刑事政策与社会控制手段,法官及法院对证据不足案件的裁量并不是机械的事实发现与法律适用的过程。作为重要司法技术的情理推断,也让案外因素有了进入心证并产生作用的空间。实现疑罪从无的两个关键点是刑事政策的舒缓化调整,以及通过积累判例,促养法官修为达成丰富而精准的裁量共识。  相似文献   

16.
李威 《法制与社会》2013,(10):110-111
司法判例在中国古代已有悠久的历史,于唐代确定以法典审案为主,以判例审案为辅的审判方式,随着中国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的发展司法判例逐步成为审判案件的辅助手段,其作用甚大。本文采取以小见大、以微见著的方法,以《龙筋凤髓判》为思考视角,着重探讨了中国古代司法判例的的作用,并对其作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产生腐败的根源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自从产生阶级和国家以来,腐败问题就一直是困扰统治者的难题之一。纵观古今中外,历代国家兴亡,无不与清廉或腐败直接相关。古代中国,伦理学发达,政治学贫困,对于腐败根源,长时期内只从个人方面找原因,认为腐败是昏君、奸相、贪官造成的,从而把希望寄托在明君、贤相、清官身上。清朝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指出“贿随权集”,认识深化了一步。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1748年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权力如果失去制约必然产生腐败,并提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相…  相似文献   

18.
本文将情理法视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文化性状,把对于法律的情理化或情理性理解作为古人对法律精神、法律基础的文化追寻,重点探讨了情理作为司法要求发轫于断狱,扩展于以情理去理解法律的依据、法律的精神,延伸于立法中贯彻情理要求及其内容,分化于对情理的理解发生分裂的传统中国整个情理法的发生、发展和演变过程。本文潜隐着把情理法作为整部法律史理解的意识,对古代讲究情理的传统在立法、司法上的主要表现作了尽可能详细的叙述,就其对现代法观念的影响也作了简单的概括。  相似文献   

19.
一个国家司法的独立性受到当时当地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因素的影响。法律制度的运作,特别是司法运作与社会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君主专制政治制度的主导以及礼制思想文化的盛行,决定了司法独立没有生存的土壤。本文试从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三个方面对中国古代司法不独立的根源加以阐述、分析。  相似文献   

20.
"无讼"思想最初由孔子提出,其本意是要求有效地处理案件从而达到"无讼"的状态。通过对《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判例分析,可以从名公们的审判精神中可以探视出"无讼"思想最初的内涵,主要体现在判官在审判时以"理"为核心来酌情据法;注重案件事实与证据;注重教化,从轻处罚;在以社会压力来唤起两造道德自觉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两造利益的妥协空间;以及根据案件进行灵活处理等方面。这种"无讼"思想不仅反映了南宋民事诉讼审判精神,也对我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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