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通过免除污点证人的罪行来换取更重要的证据,在打击隐蔽性强、取证难的行贿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该项制度与现代法治观念存在一定的冲突,但为达到侦破犯罪、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我国应当借鉴先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2.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犯罪嫌疑人作为检控方证人出具重要证言,从而得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目前,美、英、德、加等国和我国港、澳、台等地区都设立了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对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我国应当引入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并结合本国国情将其本土化。  相似文献   

3.
任何一种制度的设计及应用都以实现一定的价值为基本点和归宿,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亦莫能外。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刑事诉讼需要实现的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也正是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所追求的价值。从法的价值冲突与平衡理论为视角对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诉讼价值进行分析,有助于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任何一种制度的设计及应用都以实现一定的价值为基本点和归宿,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亦莫能外.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刑事诉讼需要实现的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也正是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所追求的价值.从法的价值冲突与平衡理论为视角对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诉讼价值进行分析,有助于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今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下,污点证人提供的证据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较为完善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结合我国诉讼的实际情况,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6.
污点证人制度是指如果有犯罪污点的人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作证,就可以免受刑事追诉或被给予刑事上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待遇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其产生的法理基础是“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法治原则。污点证人制度目前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所承认,我国引入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项权力,污点证人作证豁免与辩诉交易制度、拒绝作证权等相关制度有本质的区别。在中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不仅有现实的需要,而且已经具备了相关的价值理念和法律政策基础。因此,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关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规定,立足中国现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并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8.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能有效分化瓦解犯罪联盟,是鼓励犯罪者和追诉机关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理论基础是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我国法律中有关类似的规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只是体现了其精神而已.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对严重刑事犯罪适用该制度,并建立起相应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9.
完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对证人进行有效保护,既是消除证人作证顾虑、救济其合法权利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彰显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律程序社会价值的体现.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增补修改,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原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不足,但仍然存在一些缺憾.应进一步完善刑事证人保护立法,明确刑事证人保护的具体机构,健全刑事证人社会救助体系,确立刑事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10.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初论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存在有其相应的价值基础、思想理念基础和刑事政策基础。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我国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两条路径进行,即对主动作证的污点证人可以采取酌定不起诉的豁免方式,对被动作证的污点证人可以采取证人作证豁免权的豁免方式。  相似文献   

11.
见证人是指应刑事侦查人员的邀请参加到勘验、搜查、扣押等特定的侦查活动中,观察监督该侦查活动的全过程并在必要时出庭作证的人。见证人参与刑事侦查活动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然而,我国的侦查见证制度无论在刑事侦查实践中还是在立法上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应当在观念上加强对见证人作用的重视,认识到见证人参与到特定的侦查程序中在我国目前的刑事侦查现状下对于防止公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再者应当建立利害关系人在场参与为主、见证人见证为辅的见证制度;同时从技术操作上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使得实践中的侦查见证程序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一项义务.可事实上证人出庭作证比率非常低。如何提高证人出庭作证比率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由于缺乏对证人的有效保护机制,使得证人不愿、不敢出庭作证,即使作证后也长期处于恐慌之中,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其正常的家庭生活从此不得安宁。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人保护机制,才能打消证人的后顾之忧,让其大胆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拒证问题普遍存在,其根本原因是我国现行立法对证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保护乏力,证人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制订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是保证证人出庭的前提,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内容之一,也是实现公正高效审判目的的需要。在借鉴别国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尽快制订专门的证人保护法或将证人保护制度以专门章节列出,对证人的权利义务、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保护措施的启动条件及运作程序、保护机关等问题都应明确。  相似文献   

14.
警察作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我国警察出庭作证面临着证据理论、诉讼制度、司法体制等方面的障碍.实践中警察出庭作证是可行且必要的.警察证人不同于普通证人,作证范围应有一定的限制,同时还应强调对警察证人的保护措施,可以考虑通过建立双重领导模式改善检警关系,以保障警察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5.
伪证罪主体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伪证罪的主体应为法定的特殊主体,当事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并非所有的证人都能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共犯在分离程序中受审时,已审结的共犯在后一程序中尽管可处于证人地位,但因共犯罪责关系的特殊性,不宜成为本罪的主体.应完善伪证罪的立法宣誓应成为本罪主体的限定性条件,与此相适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应确立证人宣誓制度;记录人不宜规定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16.
污点证人的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权和实践中的利益权衡原则是污点证人豁免的理论基础。污点证人豁免是一种定罪上的豁免,不是量刑上的折扣,也不是辩诉交易的一种。应当在正确的理论基础之上构建我国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17.
构建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证人不出庭作证已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审判的痼疾,书面证言的使用世所罕见,这无疑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极易造成认定事实和判决的错误,违背了现代诉讼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暴露出现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大缺陷和人权保护观念的缺失。在刑事诉讼法面临修改之际,将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作为一项证据使用原则进行确定十分必要。文章通过剖析证人不出庭的危害及原因,以期将直接言词原则引入刑事诉讼,建立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见证制度是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之一,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与具体体现。然而,刑事诉讼法的最新修订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完成刑事见证制度构建与完善的任务,而对刑事见证人法律地位的明确以及资格的科学界定等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要使刑事见证人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构建与我国法治水平相适应的刑事见证制度。  相似文献   

19.
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审判程序的重要环节,在司法实践中,出庭难、出庭率低成为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给司法公正和权威造成消极影响。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我国证人出庭制度作了重大修正,但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较多困境,需要在证人保护、强制证人作证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为确保证人积极出庭作证,应从正反两个层面规定若干促进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