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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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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马法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此文着重阐明“作为一种强大的法律制度”的罗马法一直以其精神影响着近现代法律制度。它的精神与原则与市场经济协调。罗马法精神就是罗马法意识,它可囊括为法治观、私法观、权利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吸收其精神,充分保证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尽快制定和完善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和债法,吸收其法治观,真正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  相似文献   

2.
罗马法具有普适性的借鉴意义,对中国法治也具有多重推动作用。这就需要以罗马法传统为研究起点,将罗马法研究从罗马私法推进到罗马公法。为此,需要采取精细化的文本解读,在继承中发展创新。同时,也应适度反思以罗马法为中心的西方法律话语体系,寻求具有中国主体性的法律体系与法治文明。  相似文献   

3.
马丁 《中外法学》2013,(3):556-570
在罗马法上,“诉”这一词汇具有丰富的含义。建基于“诉”的概念之上的罗马“诉权”思维和“诉权”体系塑造了罗马时代的私法和民事诉讼法体系,并对后世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及法律适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以历史发展为主线,阐释了“诉”在罗马法上的内涵及其意义变迁,研究重点在于探讨“诉权”思维和“诉权”体系之兴衰的表现及其原因。希望藉此展示罗马法上“诉”的概念与制度对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私法权利体系、诉讼法体系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两者间关系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4.
朱晓喆 《中外法学》2010,(3):394-408
@@ 大陆法系的近代民法深受自然法思想的影响.弗里茨·维亚克尔认为,在17、18世纪,欧洲的法律科学、立法和法律实践都受到由启蒙思想赋予其新面貌的自然法学说的影响.尤其是在私法领域,理性法祛除社会生活中的非理性力量,诸如权力、身份、权威之类,并使得私法得以脱离罗马法文本和古老权威的束缚,开启近代私法自治体系的建构之路.[1]  相似文献   

5.
本文试从西塞罗的《论义务》中提炼出作为罗巴法道德基础的古罗马道德观,分析其在罗马法中的体现及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在确认社会道德观对于同一时期法治巨大影响的前提下,参照罗马法道德基础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转变法律权威来源;”、“以超前立法唤起法治精神”、“设立公民不损于已的利他义务”等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6.
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豍,对罗马法体系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总结,能够促进我们对罗马法的了解与掌握,从而把握其对人类法律文明的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笔者首先从罗马法体系的界定出发,认为罗马法体系的完成经历了起源、发展和最终完成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7.
<正>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始,由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德国法、法国法等欧陆国家的法律制度及法学研究信息在我国的广泛传播,使得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体系的形成基础、我国现代法治基本理念尤其是现代私法制度规则与罗马法之间建立了千丝万缕的关系。罗马法中所强调的"法是善良和公众的艺术"、1"法律应当为人而立"2等法治理念,罗马法中所确立的法典化及人法、物法、诉讼法的"法之三分结构"3等立法技术、罗马法中所倡导的尊重法学家的立法编纂之核心地位的立法传统,不仅已经成为欧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出发,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键就是要实现由“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转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  相似文献   

9.
五十年法治建设的教训与经验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将新中国五十年法治建设划分为初创时期、严重挫折时期和重建与快速发展时期三个阶段,回顾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曲折历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法治建设的教训与经验。文章认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教训是:强调领袖个人权威而否定法律权威;将法律从属于当时的政治,用政治概念、政治标准取代法律概念、法律标准;重国家而轻个人、重义务而轻权利;重实体而轻程序。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是:党与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为法治奠定了基础;重视法律的控权作用,以权力制约权力;重视程序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文章最后指出:毛泽东同志当年设想的跳出“周期率”的思路———“人民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只有在国家实行法治和人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条件下才能够实现。当代中国通过实行依法治国,终于找到了跳出“周期率”的正确方法。  相似文献   

10.
公法私法划分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关系张永志一公法和私法划分理论的产生和演变将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并将这种划分作为整个法律体系的内在结构,是罗马法的首创。据考证,最早作出这种划分的是3世纪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的乌尔比安。他在其所著的《学...  相似文献   

11.
罗马法流传至今仍不减其影响,在于其蕴涵的罗马法精神。罗马法精神主要包括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和理性精神。三者影响了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观点和对法律的研究方法,并且激发了当代人的社会主体意识。本文主要谈了罗马法的理性精神。罗马法的理性精神主要表现为:法律制度的高度抽象概括;法典化倾向;重视法学家的作用;法律推理与研究的方法;律的分类模式。虽然,古典时代罗马人的理性观念是古朴的——和现代相比。它在概念上属于一种自然理性,而在方法上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辩理性。尽管如此,罗马法的理性精神迄今仍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法治“困惑”呼唤法律信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揭示法治的“困惑”出发,重新认识法律权威,合理界定法律强制力与法律信仰之间的关系,提出弥补对法律信仰的缺失的相关建议,塑造对法律的特殊情感——法律信仰,走出法治的“困惑”。  相似文献   

13.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法治本质要求法律至上,法律应具有独立权威,是良法。而我国法治进程主要依靠国家权力推进,属于外生型法治进程,法律权威来自于政府权威,法律成为国家重建的工具,缺乏对权力控制。所以,依法治国必须树立起法律独立权威,法律应具有独立的目的和价值,而不仅仅是发展经济和维护秩序的工具。  相似文献   

14.
法律不能被信仰的理由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伯尔曼“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被中国法律界学者广泛认同,并认为中国现阶段法律不能得到倚重和尊重,关键就是人们没有“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一个错误命题,法律不能被信仰在于法律不能成为被信仰的对象,法律至上的追求不等于“法律信仰”,中国的法治现状与西方的法治现状存在根本差别,倡导“法律信仰”是将中国法治引入误区并会带来危害,它转移了社会价值危机的视线并混淆了信仰与权威的界限,是一个不适合中国国情的理念。  相似文献   

15.
近现代中国民法系统移植和继受了大陆法系民法的原则、概念、制度和体系,并借此逐步抛弃其落后的封建成分,在先进的罗马法自然法精神、私权观念和私法精神的指引下不断实现自身的现代化。从某种程度上说,近现代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对罗马法精神的传承和对罗马私法内容和体系的继受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罗马法是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未来中国民法应在把握与罗马法的源与流关系的基础上有选择的继受,实现对罗马法的理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田凤 《法制与社会》2014,(5):8-8,32
我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在我国,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任何人和事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古人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对法律权威最好的概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任何人的行为规范都要以遵守我国的法律为基础,私法作为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对我国公序还是良俗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简要介绍我国私法的相关概念,结合实际着重对私法中工序良俗的基本功能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7.
论法律权威的树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权威指法律所具有的获得社会服从的力量。这种权威可因社会成员信仰法律而获得,亦可因强制或其它因素而获得。一国有了法律权威未必就意味着法治的实现、但没有法律权威则断无法治可言。已步入法治化进程的当代中国,如何树立起法律权威将是本文所要探讨的论题。本文将着重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就法律权威的树立作些粗浅的分析。立法是法律权威树立的首要前提。没有法律,则法律权威无从谈起。很难想象在一个没有完备法律体系的社会能建立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来。但有了法律.不等于有了法律权威。法律本身是否具有公意性、本土性…  相似文献   

18.
《法学杂志》2012,33(4)
法律文化的概念外延包括了规范制度形态、意识观念形态、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法律体系问题主要属于规范制度形态的法律文化,而法系的问题主要属于意识观念形态和实践活动形态的法律文化。由于实行“一国两制”,在“两岸三地”即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存在着多种法律体系与法系,这是“中国特色”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还可以在“一国两制”的视野下,继续探讨法律文化的同一性与多样性问题,对中西方法律文化中蕴藏的优秀精神——对法治的崇尚和对统治的信念,通过实践不断地选择,融化成一种崭新的、先进的法律文化体系,将法治精神与民族精神融为一体,建成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9.
公法、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众所周知,现代的公、私法理论起源于罗马法。在人类历史上.罗马法学家第一次提出将法划分为公法、私法之说。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指出:"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涉及个人的利益。"这里指出了公、私法涉及的法律及范围.而后来的乌尔比安则将公、私法的定义加以明确化、具体化。他说:"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这种公、私法之说直接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法学所沿用,特别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成为法律划分的基本分类。但其划分依据却众说不一,有人主张利益说,即以法律所保护的公私主…  相似文献   

20.
正如德国著名民法学家耶林所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会因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科技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内容丰富,法理精深,立法技术高超,尤以私法见长。本文试图通过对古代罗马法中的物权分析理解,能更深刻体会中国的物权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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