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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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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于提起上诉的条件仅规定了形式要件,缺乏实质要件的内容,这与理论上对上诉权的不适当定位关系密切.上诉权作为一项程序性权利,必然受到程序进行规律的制约,而不应当视为一项当然性权利.在此前提下,借鉴国外的上诉审查理念和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上诉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2.
刑事上诉制度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两审终审的制度设计.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确保审判质量而设立的诉讼程序。该程序的设置为一审被告人提供了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查得到公正审判的机会。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确立旨在保护被告人上诉权利.使其不至因害怕上诉后再次审判承担更加不利的后果而不敢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3.
赵旭东 《河北法学》2012,(1):62-63,64,65,66,67,68,69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于提起上诉的条件仅规定了形式要件,缺乏实质要件的内容,这与理论上对上诉权的不适当定位关系密切。上诉权作为一项程序性权利,必然受到程序进行规律的制约,而不应当视为一项当然性权利。在此前提下,借鉴国外的上诉审查理念和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我国的上诉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4.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中,上诉利益是上诉的诉讼要件或有效要件之一。在上诉程序中,是否允许变更上诉人利益,也有相应规则的约束和制衡。加之附带上诉制度的平衡作用,形成了上诉利益变与不变的复杂现象。这些法律规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上的当事人主义与诉讼公平理念。我国民事诉讼法上也应当设置上诉利益要件、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利益变更禁止原则及附带上诉制度。  相似文献   

5.
杨铭 《法制与社会》2013,(26):37-38
附带上诉制度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几经变革日臻成熟。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台湾、澳门地区民事诉讼均有附带上诉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对附带上诉制度规定不一,但基本原则相同。各国依据本国国情,制定符合自身的附带民事制度。近些年,二审法院案件数量有增无减,人民群众对诉权的要求有更进一步的提高。附带上诉制度本身就是诉权处分的延伸。附带上诉让处于弱势的一方有防御的盾牌。作者撰写此文之目的,就是认为附带上诉制度对缓解现阶段案件压力重,信访、上访等社会矛盾。构建我国的附带上诉制度,从制度上解决群众困难,也是和谐社会的需求。  相似文献   

6.
改革与完善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探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张家慧 《现代法学》2000,(1):115-120
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中对上诉的不加限制和二审上诉程序构造的不明确 ,业已造成了诸多弊端和混乱 ,因此需要改革和完善。作法是对上诉加以适当的限制以及对二审上诉程序结构以采续审制为原则 ,采事后审制为例外和补充  相似文献   

7.
为了防止错杀、慎用死刑而实施的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制度并没有涉及一审后被告人不上诉及检察机关未抗诉的情况,易造成对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力。应建立省级检察机关和辩护人介入死刑复核制度及相关程序,并在立法上确立强制上诉制度。  相似文献   

8.
民事上诉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重要的法律意义,我国的民事上诉程序中应确立此项原则。另外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有其适用的具体情形同时也需要附带上诉等相关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根据新的司法理念,从上诉许可制度、上诉案件管理、上诉审理范围等方面对民事上诉制度作了重大改革。英国所确立的民事上诉制度改革目标、原则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并不囿于上诉制度本身,而是蕴涵着该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整体理念,以使上诉规则的设计能够与民事诉讼的其他制度相互协调与配合。把握这样一种改革进程,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了解英国民事上诉改革措施的原因并进行理智的参考与借鉴,同时也在无形中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昭示着一种进路。  相似文献   

10.
评“民事上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很多学者就确立民事上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种种依据,其中最根本的理由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然而事实上却都忽视了上诉审的续审性质,走向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和依法处分原则的对立面,混淆了诉讼利益与诉讼请求的区别,且不利于法院诉讼效率的提高等,这可能会导致走向另一个极端,妨碍法院审判权的正常运行。文章还对刑事诉讼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理论基础作了阐释。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在立法上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上诉不加刑原则保障部不充分,立法没有赋予被害人独立的上诉权,上诉审中随意发回重审现象突出,上诉程序中不开庭取代开庭审理成为原则,严重违背了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精神.导致许多案件终审不终,反复重审,浪费恶劣诉讼资源,同时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院的权威.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视野下的二审程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权利救济和保障公正方面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二审审判方式、发回重审以及审理期限等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力度明显不够。为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功能,应当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扩大开庭审理的范围、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改革发回重审制度、创建当事人和解制度。惟有如此,刑事二审程序才能更加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诉讼法对上诉、上诉期以及撤回上诉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的效力、上诉后到二审裁判前这一时间段内一审判决的效力、以及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后能否再次上诉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笔者在此仅做理论上的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具有上诉利益是提出上诉的实质要件,“无利益,不上诉”是判断上诉合法与否的标准,对不合法的上诉,法院裁定予以驳回.社会伦理规范、诉讼经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共同构成了刑事上诉利益的理论基础.我国《刑事诉讼法》缺乏上诉实质要件和上诉和益审查制度的规定,相关研究几近空白,实践中不加任何限制的上诉在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导致二审庭审时出现“控辩错位”的异常现象.为消除以上弊端,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经验,增加上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明确上诉合法性的判断标准,从而推动刑事上诉利益审查制度的中国式建构.  相似文献   

15.
程序性上诉是一种重要的程序制裁与救济机制,主要包括程序性上诉的模式、程序性上诉的提起、程序性上诉的审理程序、程序性上诉的裁判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程序性上诉有三种模式,其中二审实行事实与法律审之事后审、三审实行法律审之事后审是较为普遍采用的模式;程序性上诉提起的基本要求是必须明确上诉理由,但该要求需与辩护制度衔接起来,否则会变相地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程序性上诉审以上诉理由为审判对象,以庭审笔录为调查基础,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发回重审是主要的程序性裁判方式,但只有严重影响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程序错误,才会导致发回重审。  相似文献   

16.
林轲亮 《河北法学》2011,29(7):158-163
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于民事诉讼领域的立法例表现为"限制法官于上诉不服声明范围内变更",不宜直接规定"禁止法官对上诉人进行不利益变更";"不得大于上诉请求全部被驳回"以及"单方上诉"不是该原则概念的准确要素;该原则是一项指导和规制法官裁判行为的"预警"性原则;附带上诉制度的适用与该原则的适用并行不悖;我国相关立法并没确立该原则,我国确立该原则欠缺的不是理念基础而是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7.
我国被告人上诉权通过二审全面审查、上诉不加刑等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与此同时也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开庭审理的虚化以及虽然被告人上诉无需上诉理由,门槛比较低,但对被告人上诉权预期效果的实现具有不利的影响。文章认为有必要通过借鉴德国被告人上诉权的相关规定,探索我国应如何保护与限制被告人的上诉权。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上诉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当然应当成为民事上诉制度的最高原则。我国民事上诉制度是否缺失禁止不利益变更这一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19.
由于上诉权在我国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加以规定保护,从而造成较多的无限上诉的局面,使得二审法院不堪重负,甚至成为当事人提起恶意上诉的手段。因此亟需规定上诉利益为提起上诉的要件之一,在源头上缩减不具上诉利益的案量;建立恶意上诉制约机制,明确恶意上诉的侵权性;改善先予执行制度,扩大其制度功能以保障权利人利益的及时实现。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民事诉讼第三审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尚豪 《法学论坛》2005,20(3):17-20
我国两审终审的民事审级制度,由于欠缺对审级制度功能理论和相关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考虑,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种种弊端,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建构第三审程序。在第三审程序中,应当只审理法律问题,允许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越级向第三审法院上诉,并对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实行特别上诉、最高法院提审和上诉许可制度。出于审理范围恒定原则,在第三审程序中,不得提起反诉、附带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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