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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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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师华 《法学杂志》2002,(6):54-56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法主要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诉讼、WTO争议解决机制和国际争端机制。国际商事仲裁是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议 ,主要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事先的约定或事后的仲裁协议 ,仲裁人不得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国际商事诉讼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议。这里司法诉讼是在一国法院提起的涉及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贸易争议 ,各国法院根据本国的民事诉讼法对此类争议行使管辖权。WTO争议解决机制是用来解决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由于执行WTO协定而发生争端的一套法律制度。国际争端…  相似文献   

2.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一种最常见方式。而仲裁协议,则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鉴于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作用,对仲裁协议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的要件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国际经济贸易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业已发生的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相似文献   

3.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院职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艳 《中外法学》1998,(5):74-78
<正>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纠纷而建立的规范体系,国内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活动中具有协助职能和监督职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下,国内法院又协助又制约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内法院的国家司法性和国际商事仲裁的民间契约性所决定的。意识自治原则是商事仲裁的本质特征,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关系当事人在此前提下,依据契约自由原则,订立仲裁协议,商定以仲裁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纠纷,从而表现了仲裁当事人意识自治的特征;国内法院对此以国家司法机关的名义予以认可并且予以协助。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决定的国内  相似文献   

4.
谈谈仲裁过程中的法院干预◇王春婕◇仲裁作为一种独立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已被各国法及国际立法所确立,并在解决国内民事、经济争议和国际商事争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所决定,它不具有强制执行裁决的权力,因而仲裁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法院的...  相似文献   

5.
编者按:作为与法院诉讼平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国际商事仲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从理论上看,国际商事仲裁与法院诉讼的路径完全不同。法院在仲裁司法监督方面的实践却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的进步。  相似文献   

6.
一、国际商事仲裁庭与法院的伙伴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及其与仲裁庭之间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充分友好的合作关系,则国际商事仲裁活动不需要任何国家法院的介入。但事实上,仲裁过程中往往纷争迭起。为了保证国际商事仲裁的顺利进行,国际商事仲裁庭必须与国家法院建立伙伴关系。首先,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就在于国际商事仲裁庭是民间机构,仲裁管辖权不具有强制性,因而仲裁庭不具有充分的权力确保仲裁程序适当和有效的进行,也不具有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权力。为确保国际商事争议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并确保当事人依据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7.
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潇剑 《中外法学》2006,(3):361-374
<正>当今世界,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仲裁方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双方当事人通过对仲裁的选择,便当然地排除了国家法院对其相互争议行使司法管辖权,除非他们提请仲裁解决的纠纷,依照有关法律系属于不可仲裁事项。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国家法院对仲裁根本不能介入。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家法院对仲裁及其裁决是保有某种程度的监督权的。就仲  相似文献   

8.
对国际借贷争议,尤其是国际商业借贷争议而言,诉诸法院是国际银行业长久以来的习惯做法,也是国际法律界盛行的主张。作者考察了反对适用仲裁解决国际商业借贷争议的种种理论,认为这些理论是不充分的,且更多地考虑贷款人的利益,因而带有一定的片面性。相反,仲裁是国际金融机构解决国际借贷争议的基本方法,虽然在仲裁的前提、仲裁庭的组成等方面有别于一般的国际商事仲裁。只要谨慎起草仲裁条款,仲裁可以作为解决国际借贷争议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9.
目前,一国法院能否承认与执行已被另一国法院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存有争议的。本文通过分析,表明作者赞同一国法院可以承认与执行已被另一国法院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0.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作用日益强化。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和国际商事仲裁飞速发展的需要,各国普遍采取了支持、鼓励仲裁的政策,法院与仲裁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总结法院与仲裁关系的历史与现状,展望其未来发展,对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与协助制度不乏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11.
商事仲裁制度是一种争议解决机制,为当事人在法院外解决纠纷提供了一种选择.一般来讲,商事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两种.临时仲裁作为世界上普遍流行的争议解决机制,但在中国并没有引入.本文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探索中国现阶段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赖震平 《河北法学》2015,(2):156-165
商事仲裁制度是一种争议解决机制,为当事人在法院外解决纠纷提供了一种选择。一般来讲,商事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和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两种。临时仲裁作为世界普遍流行的商事仲裁制度,至今在我国难觅身影。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临时仲裁的引入迎来新契机,有助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乃至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文件。①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协议的效力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并涉及仲裁各个阶段的实际操作以及仲裁裁决的最终效力。法院在对仲裁协议进行司法审查时,必须审查协议的内容。而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协议内容不规范、相互矛盾、含糊不清、约定不明等情形,使得这些仲裁协议存在效力上的瑕疵。法院在对此类仲裁协议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如何对其效力进行补救或认定,除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  相似文献   

14.
一、导论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和调整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一种最重要的方式,以程序简便,结案迅捷,省时省钱,中立公正,当事人高度意思自治,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等特点,在世界上得到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自治性是国际商事仲裁区别于诉讼的最大特点,也是其倍受欢迎的关键所在。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并非仅具自治性,它是自治性与司法权性的结合。自治性体现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上,司法权性体现在法院对仲裁的干预和监督上。各国的仲裁机构均为民间机构,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公断。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工作即告结束。法律不赋予仲裁机构执行仲裁裁决的职能。仲裁庭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利。几乎整个仲裁程序都要得到内国法院的协助,受到内国法院的监督和干预。所以,各国现  相似文献   

15.
<正>跨国诉讼、仲裁和调解被认为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三驾马车”。在跨国诉讼、仲裁中,已有《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作为相应的国际法依据,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却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直以来未形成针对商事调解的国际立法。为解决国际商事调解立法的缺位,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2018年12月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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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商事仲裁音辖权的法律特征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是国际商事仲裁庭根据国际商事交易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对他们之间的商事争议居中评断是非曲直并作出裁决的权力。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相比,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属于协议管辖权。它是建立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础上的。如果仲裁协议不存在或是无效,仲裁庭就不可能具有对有关商事争议的管辖权。而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起源于国家的司法主权.具有强制性,不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作为管辖的前提条件。虽然国际民事诉讼中也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必须是…  相似文献   

17.
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李玉泉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仲裁已逐渐发展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主要手段。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有句依据,是仲裁程序的源泉。因此,正确阐明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以下简称仲裁协议...  相似文献   

18.
一国际商事仲裁由于具有许多优越性,已成为当今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的和常用的手段.但是,国际商事仲裁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却依赖于各国国内法院对国际仲裁的支持.这是因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或促裁裁决在当事人一方拒绝执行时,仍需要国内法院帮助执行.为此,国际上曾先后出现了一些有关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其中最重要的是1958年联合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  相似文献   

19.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可仲裁事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秀文 《时代法学》2005,3(2):89-95
结合一些主要国家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论述国际商事中的可仲裁事项的确定标准及其应当适用的法律,在此基础上阐述我国现行有关可仲裁事项的立法与实践。作者认为,国际仲裁协议项下的某一特定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归根结底取决于相关国家,特别是对特定案件事实管辖的法院所在国对仲裁所实施的公共政策和法律。  相似文献   

20.
内国法院的司法审查对于保障国际商事仲裁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当事人权利救济的主要甚或唯一途径,司法审查制度却存在救济范围有限、救济效力不确定、与国际商事仲裁本质不相容等缺陷,限制了仲裁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独特优势及潜力的发挥,阻碍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克服这些缺陷的有效方法是仿效国际商品仲裁和国际海事仲裁等实践,设立仲裁内部上诉机制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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