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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传统政治学理论认为,公众个体很难通过自身的行为来改变法律制度。而法律市场论则认为,公民不只是法律制度的被动适应者,通过在法律市场上选择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他们的个体行为可以对立法者产生激励作用,从而使立法者制定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来。法律市场的存在和制度竞争的现实提醒我们,在立法时必须要有国际化的视野和全球化制度竞争的意识。  相似文献   

2.
鲁华军 《法制与社会》2012,(11):103-104
当今中国企业正面临着"经济市场化,市场国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全面竞争立体化,规模竞争垄断化,无情竞争两级化"的复杂、激烈态势。市场竞争的无情性,使企业法律风险在不断加剧和积累,对于我们识别和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法律风险有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之分。本文着重探讨企业内部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相似文献   

3.
从目前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公平竞争。影响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因素不少,法律上未能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为此,笔者拟就如何以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竞争者的行为,构筑一个有利于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律环境提些看法。一、消除歧视、让各类市场主体都处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中竞争。一般来说,企业竞争不可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因为企业在资金、技术、人员及产品等内部条件方面不可能是相同的。但是,他们享受的市场即外部环境必须是相同的,在生产要素的取得、市场  相似文献   

4.
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国家失灵,经济法产生了;在这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为了形成一种良好的秩序,规制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制度应运而生。本文主要分析经济法的根本价值,经济法如何通过某些具体的法律制度,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其维持竞争秩序的使命。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一种国际私法的角度研究了规则竞争模式(即内国管辖权的竞争模式)。规则竞争模式(RCM)把各国法律制度都作为一种产品,将公司和个人都视为此种产品的消费者。只要存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不同国家,就可能建立一种法律产品的市场。  相似文献   

6.
对法律服务市场割据现状与规范化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樊华 《中国律师》2001,(5):63-64
一个完善、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应是一个以律师为主体全方位参与的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规范化的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从生成、发育到逐渐发展,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严重影响其继续发展的矛盾,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表现在法律服务市场呈现出的割据态势。这不仅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而且更成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接轨的障碍。一、法律服务市场的割据状态及危害。1.法律服务市场的立法分割。我国《民事诉…  相似文献   

7.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我国竞争法律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并对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在总结经验、反思不足的基础上,我国竞争法律制度体系也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在反垄断法领域,确定相关市场是法律适用的起点和基础。一切竞争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之内,而所有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需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展开。只有确定了相关市场,才能鉴别市场之内是否存在竞争.才能判断某一具体的经营者集中行为是有益还是有害于竞争,从而才能评价该行为是否应受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9.
王海梅 《中国司法》2006,(3):109-109
2005年7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司法局法规、律管、基层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连云港市法律服务市场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查了解到,我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从总体上看呈良性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各地都加大了管理和整顿的力度,法律服务市场更趋完善和规范。但是随着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加,某些部门和个人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市场运作也出现了一些无序竞争的现象。一、连云港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法律服务主体不规范。目前,连云港市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主要有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但是除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  相似文献   

10.
李成钢 《中国法律》2014,(2):18-20,79-82
近年来,商务法制着力於加强市场流通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积极推动出台'走出去'战略配套措施,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保障商务事业科学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为了借鉴外国市场立法方面的经验,加速我国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受国家有关部门派遣赴联邦德国卡特尔局作了法律考察.联邦德国卡特尔局是隶属于德国经济部的经济监督部门,它有依法调查并制止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是联邦德国重要的竞争法执法机关. 联邦德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建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所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之上,并为其发展服务.所谓“社会市场经济”,用西方经济学的解释,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并以社会因素作为补充和社会保障为特征的经济制度”.其主张是尽可能让市场力量来自行调节经济活动,同时由国家进行必要的干预.社会市场经济主张最大限度地适用“竞争原则”.德国人认为,竞争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活力,生  相似文献   

12.
法律服务市场已经形成,此观点为业内人士共识。既然是市场,就存在竞争,在竞争中求发展、求提高是每位执业律师、每个律师事务所共同面临的课题。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就是“优胜劣汰“。要在法律服务的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巩固、发展、扩大自己的领地,就应刻意打造自己的品牌,用品牌效应占领市场,发展、扩大自我。  相似文献   

13.
依照WTO的贸易与竞争专家组及多数成员方的观点,“竞争政策”是“竞争法律与措施”的统称(在下文中如无特别指明,“竞争政策”与“竞争法律与措施”应视为同一概念),它们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反托拉斯”、“反垄断”等,其体现可以是综合竞争法、含竞争规则的部门法规或私有化政策等。关于竞争政策的典型规定是为处理各种反竞争惯例(包括固定价、瓜分市场或共享市场、串通投标与其他卡特尔安排、滥用垄断地位或垄断、限制竞争的合并、排除新竞争者进入市场的供应者与分销者之间的纵向协议以及虚假广告等)提供救济。绝大多数的WTO成…  相似文献   

14.
一、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法律服务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是否会加剧业内竞争,特别是外国律师带来的竞争?不少律师和律师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根据和必要。因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规定:外国律师机构在中国的法律服务“不含中国法律业务”,只能就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以及国际公约和管理提供咨询”,“不得雇用中国国家注册律师”,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国律师机构在我国从事法律服务的范围。但是文件还规定: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提  相似文献   

15.
安宁  潘越 《河北法学》2023,(3):153-174
公共法律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和竞争品双重性质,政府将直接提供和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具有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培育和维护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等多重现代化治理责任。上述责任的履行存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不足、政府过度干预、政企合谋等风险。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入“竞争中立原则”为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价值引领,增强正当性与可问责性,形成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在具体法律制度方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评估机制、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确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后政府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6.
美国与西德竞争法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从十九世纪末叶以来,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制订了旨在反对限制企业竞争自由和反对垄断的法律。这一部门的法律在各国有不同的名称,在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在西德称为竞争法(Competition law)。本文为了论述上的方便,一般情况下称为竞争法。这一部门的法律已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保护市场和企业竞争的最重要的法律工具,  相似文献   

17.
竞争法律(反垄断法)的执行一直被视为推动和实现竞争政策的核心途径,但竞争执法对象是市场主体,因此难以应对法律或公共政策本身即包含了不符合竞争政策的情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政府有意识地对公权力干预市场的能力采取的内部控制机制,它在众多公共政策目标中优先保护市场竞争,基本的方法是政策目标之间的价值对比分析,审查的主体一般独立于法律和公共政策起草部门.这项制度作为竞争政策实践的新发展,已为竞争政策理论接受和深化.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发布意味着中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开启.环顾先行国家经验,未来这一制度的完善应当重视从理论上对这项制度的发展脉络梳理清晰,并尽可能从本国法律层面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寻找对接的依据,以及在比较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具体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8.
张兴 《中国律师》2002,(8):46-47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为我国建立统一、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法律基础,其对于制止、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起了重要作用。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本身的发展,现实中也出现了许多反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无法有效地予以规范,这就在客观上要求重新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些规定,完善竞争法律制度。反竞争行为不利于市场正常发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列出了十一种应予以  相似文献   

19.
动态竞争观与我国竞争立法的路向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从经济社会的三个基本层次──企业、产业(行业)、市场对竞争法的基本范畴进行研究,在梳理竞争和垄断概念的基础上,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或阐释,并将竞争的完整意义表述为“动态竞争”。以动态竞争观为基础,在竞争立法的路向、法律制度的设计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特别提出竞争立法的一种理论模式──“可竞争理论”。  相似文献   

20.
本文重新梳理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由政府与市场的互动,论证一定意义上政府的竞争就是经济的竞争,而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的基本法律,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中良好政府形象的树立。固立足于国情,提出重塑政府形象与完善我国经济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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