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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今,股票以迅猛之势走进了人们的生活,股票纠纷特别是股票透支交易引发的纠纷屡屡出现。处理该类案件时,在分清其透支行为是股民单方透支还是股民、证券商双方合意透支问题上,有一定难度。在此,笔者试从理论上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股票透支行为的产生所谓股票透支交易,是指在股票交易过程中,股民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买进超过自己股票帐户资金所能买入的股票。现行股票交易是现货全额保证金制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股份制企业日益增多,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也随之扩大,与此相配套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的服务部门应运而生,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就自然成为股票发行与交易的配套服务机构之一,律师必将在这个新的领域开拓新的业务,在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中起重要作用.那么,具体来说律师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到底能起到哪些作用?提供哪些服务呢?本文就结合我国目前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状况,谈谈律师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作用与内容. 一、律师在股票发行中的作用 1.接受准备发行股票单位的咨询,讲解股票发行的法律程序和有关发行的具体规定.在目前股票发行  相似文献   

3.
审理国债回购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刘志新编者按: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我国证券回购交易日趋活跃,但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章的系统规范和指导,致使违规交易普遍存在,证券回购交易在法律上产生诸多问题。尤其是近一年,各地法院受理的证券回购纠纷案件数量上...  相似文献   

4.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演进、评析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证券法》颁布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证券法》颁布以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法定型管理体制。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在法定性管理体  相似文献   

5.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立法者认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参与股票交易不利于其他投资者。然而,从理论上而言,法律不应因“身份”而设,而应当针对违法行为。从实践上来看,“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之法律规定有效力而无实效。此种法律规定不仅在现行法律规范体系内与更高位阶的法律规范构成矛盾,并且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不相适应。目前,证监会正在进行对《证券法》实施效果的立法后评估,在此过程中,有必要重新审视禁止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等法律规定的合理性。我国应逐步健全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内幕交易规制机制,确立利益冲突交易限制机制,建立个人交易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的多层次责任追究体系与监管体系,在此前提下,考虑逐步放开或不再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相似文献   

6.
汤欣 《法人》2004,(2):150-151
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并未对“证券”加以明文定义,仅在第二条里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相似文献   

7.
股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探讨郭晋涛,杨联民随着股票犯罪案件的日渐增多,对一些犯罪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出现了不少争议。为正确查处此类案件,笔者根据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就股票犯罪涉及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作些探讨。一、关于股票贿赂案件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准确认定股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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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年来报刊经常反映,投资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证券往往发生暂时性缺失——要么是填单买进时被告知资金帐户上没有足够的资金,要么是卖出时被告知股票帐户上没有足够的股票。通常,经投资者再三追问,缺失的资金或股票又回到了投资者的名下。为什么投资者的资金或证券会发生暂时性的缺失?直观看,至少有两个原因:①券商工作人员挪用投资者的股票或资金牟取私利。②券商擅自利用投资者的股票或者资金提供给其他投资者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这两种情况都是利用不属于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从事证券交易,即所谓偷鸡下蛋,暗中还鸡不还蛋的无本生意。问题是,到底该怎样把握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一说应以挪用公款认定,一说应叫做盗用,一说应称为非法透支交易,一说应视为信用交易。笔者认为,如以“地下信用交易”概括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也许更加贴切,因为这种行为与规范的信用交易、挪用公款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股票质押合同的效力认定与纠纷处理林承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股票质押合同作了专门规定。本文根据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股票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效力认定及如何处理问题谈谈看法。一、股票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所谓股票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  相似文献   

10.
认定挪用公款炒股案件中股票价值变化部分的性质和责任之我见…………蔡怡近年来,股份制改革在全国各地有选择性地进行,并逐渐铺开,我国股票市场也因此逐渐形成。其间挪用公款炒股的案件已频频发生。由于股票价格涨跌不定、瞬息万变,一旦购买股票进入股市,股票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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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种股票是证券市场的宠物,深受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青睐。我国B种股票市场的发展令世人瞩目。但其持续、稳定的发展有赖于法律、法规的健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然而,时至今日,关于B种股票的全国性法律规定尚未出台,仅有的地方性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落后于B种股票市场的发展。本文对B种股票定义作了探讨,欢迎继续来稿对B种股票各抒己见。  相似文献   

12.
李婧 《法制与社会》2011,(21):96-97
在阐述网络交易合同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就网络交易合同信用问题进行探讨,主要以网络交易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过程为线索,对网络交易合同主体、意思表示、条款、标的以及履行、解除等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进行分析,为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的利益,应对网络交易合同信用问题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3.
从198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各地人民法庭大胆探索办理了大量经济纠纷案件。但时至今日,我国的法律、法规尚无人民法庭审判经济纠纷案件的规定。本文试就确立人民法庭经济审判职能地位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及与之相关问题作些探讨。一、确立人民法庭的经济审判职能地位确立人民法庭的经济审判职能地位,是指人民法庭审判经济纠纷案件须有立法的明文规定。根据我国惯例,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由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是由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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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是一个专业性、时间性、技术性很强的行业,其争议的解决需要对争议发生的环境、背景、程序、技术条件等因素做全面的考查后方能作出结论。因此,有关证券的争议应如何解决,不仅是投资者也是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了解的一个问题。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就有关证券争议仲裁问题作了规定以后,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就投资者关心的证券争议仲裁的具体问题作了解答。证监会规定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证券经营机构之间以及证券经营机构与交易场所之间因股票的发行或者交易引起的争议必须采取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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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宁 《法制与经济》2008,(10):60-61
在我国二手房交易中,一方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即与他人订立转让合同转让房屋的案件屡见不鲜,而法律界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本文试图通过民法理论分析和法律解释,明确如何将《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新《物权法》的规定协调适用,合法合理地认定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以期促进房地产交易法律体系内部的有效整合,统一房地产类似案件的审判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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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因涉嫌"高淳陶瓷"股票内幕交易,非法获利700多万元,这件江苏首起内幕交易罪案件,经过南通市中级法院历时半年的审理,于2010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刘宝春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700多万元非法所得.此案也是全国首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足内幕交易的案件,曾引起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等高层的重视.  相似文献   

17.
高翯 《法制与社会》2013,(29):173-173,177
中国的股市发展时间尚短,许多股民选择股票不是依据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详析,而是依靠所谓外流的“内幕信息”。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必须加以禁止,禁止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的关键在于界定案件的内幕信息。本文主要围绕我国对内幕信息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论述,分析探讨了真实性是否是内幕信息的必要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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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完善我国信用法律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用法律的强制力建立信用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经济开始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市场交易关系和交易行为更多地表现为信用关系,而且信用交易的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市场经济的负面行为也陆续出现。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中关于信用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完善,虽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当中对诚实信用进行了规定,但那只是一种概括性、口号式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对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制裁措施,导致我国目前信用交易秩序混乱,失信现象大量存在,如恶意负债不还、假冒伪劣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偷税漏税等等,这些不良信用行为仅依靠社会舆论与个人的自律去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对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用法律的强制力去建立信用体系,从而达到让社会各主体尊重信用和维护信用的目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如何利用我国加入WTO后的有利时机,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加快我国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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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股份制试点而起的买卖股票热浪,正从深圳、上海迅速向全国蔓延。今年初春上海市吹起“股票热”之风,使绝迹40年的股票纠纷与股权诉讼应运而生。笔者通过社会调查,就近年来上海地区股票权益纠纷现状,股权诉讼的法律保护,以及完善股市交易法制建设等问题,略述其见解。愿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为了规范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加强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必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及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按照《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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