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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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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久玲 《中国司法》2001,(12):26-26
1996年,深圳市第一劳教所成为全国第一批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并荣记集体一等功。截止到去年,先后有60多次被司法部、省司法厅、省劳教局、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这些荣誉足以证明所党委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凝聚力来自劳教所的“大参考”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办公大楼一楼的大厅内有3块金属告示栏,民警、职工称之为劳教所的“大参考”,所里的人事任免、生产财务、民警考察等重大活动、重大举措和重大事项都张贴在告示栏上,吸引了一批又批的民警、职工驻足观看。近几年,所党委成员从工作实际中…  相似文献   

2.
《天津律师》2007,(2):1-1
3月17日上午,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报告厅召开。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副局长高从善、刘晔和市律协会长王天举,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李云虹,市律协秘书长徐兴云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和公律科(法律服务科)科长及各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理事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3.
《天津律师》2007,(3):1-1
5月16日下午,市奥足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支持奥运法律在行动”奥运项目法律服务《合作意向书》签字仪式新闻发布会,市奥足办主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谢德龙,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副局长高从善,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天举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会上,市奥足办主任、市体育局副局长谢德龙和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相似文献   

4.
初冬时节,寒风凛冽,地处南昌路的上海科学会堂里却是暖意融融。2012午12月8日,上海律师公会一百周年纪念大会正在这里隆重举行.百年纪念,嘉宾云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丁薛祥,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市法学会会长吴光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市高院副院长沈志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辐宽.市司法局局长吴军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郑善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等领导,法律界专家学者,市律师协会老领导、老同志以及300多位律师代表、律师家属欢聚一堂,  相似文献   

5.
近期施行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规定,今后与民生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其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项政府如果越权作出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依法撤销。  相似文献   

6.
《法律与监督》2008,(4):F0003-F0003
4月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以此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此举旨在畅通困难群众的申诉渠道,使民行检察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相衔接,最大限度地联手为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共同维护民生、促进和谐。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市司法局局长陈焕奎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7.
方军 《江淮法治》2013,(17):54-55
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维护人民利益、彰显人大权威的有效形式。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审慎择取重大事项决定内容,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现途径,依法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  相似文献   

8.
吴星 《江淮法治》2014,(3):19-20
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人大常委会如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实现人民意愿,记者就此采访了3位省人大代表。  相似文献   

9.
山东省即墨市司法局针对医患矛盾日益突出、重大医疗纠纷及群体性医闹事件时有发生等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医疗纠纷领域。市司法局积极与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保险公司等多次协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相似文献   

10.
方军 《江淮法治》2010,(9):50-51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程序进一步规范、内容范围进一步拓展、经验做法进一步成熟,为推动地方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1.
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决定权行使弱化甚至虚置的状况,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重大的实践问题。一、我省各级人大行使决定权现状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极不适应这些年来,特别是2005年实施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后。  相似文献   

12.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确把握什么是重大事项、如何依法决定等重要界限,  相似文献   

13.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4.
樊华 《中国公证》2013,(11):61-61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近日,市司法局推出公证及法律援助“双十条”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相似文献   

15.
《天津律师》2007,(1):4-4
2006年11月24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律协与天津日报《经济周刊》召开“《破产法》与企业转制重组”主题沙龙。来自我市律师界.企业界,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20余人参加了沙龙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哗、市国资委副主任邓秀权出席了此次沙龙。  相似文献   

16.
制度     
《中国监察》2010,(21):30-30
江苏省大丰市建立重大事项信访评估制度 近期,该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以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了隐患预测、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应急处置等机制。  相似文献   

17.
方军 《江淮法治》2012,(17):53-53
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较之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而言,在有些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过程存在使用意愿不高、使用频率较低、使用范围有限、使用效果欠佳等现象。致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始终未能得到充分而有效地行使,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于种种原因甚至长期“闲置不用”。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2009,(3):8-8
2009年1月16日,襄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襄樊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邦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秀强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组织部部长、司法局长、政工科长。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  相似文献   

19.
金秋季节,天高气爽的一天,在张盈律师事务所里召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座谈会。这就是由天津市司法局律管处及天津律师协会主办的首期律师沙龙。参加人为张盈、嘉德、津联、誉丰、世杰、弘德、金诺、国鹏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合伙律师及市司法局律管处的工作人员。市司法局矫局长也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20.
《天津律师》2007,(3):4-4
5月11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司法局联合举行了委托起草《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总结表彰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矫捷、副主任边江.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吴炳灏、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副局长高从善出席会议,李滨等13名起草小组的律师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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