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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刑法有关淫秽物品犯罪罪名不适应信息社会的淫秽信息犯罪的现状。与之类似的犯罪,英语国家用“淫秽罪(Obscenity)”罪名可概括淫秽信息犯罪的各种情形。我国现行刑法的罪名中的“淫秽物品”应置换为“淫秽信息”,并简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的节罪名及其个罪名,实物量刑法将转化为“比特bit”量刑。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网络终端用户提供传输技术享受其他终端提供的淫秽电子信息下载或者在线视听服务的网络不法行为,如果具有犯罪故意并对淫秽网站性质达到明知程度,其对网站电子淫秽信息怠于采取技术措施进行监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手机用户浏览网页电子信息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不能直接将页面请求点击量认定为实际被点击数,不成功的访问请求点击数应当进行扣除;淫秽网站通过自己内网点击相关淫秽信息的点击量以及同一手机用户针对同一淫秽电子信息的重复点击量应当在实际被点击数中进行扣除.判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行为人的牟利情节,首先应当明确按照何种牟利行为性质进行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3.
姚春艳 《前沿》2014,(13):78-79
淫秽电子信息属于淫秽物品的范畴,认定时要把握“淫秽性”的判断标准;具体定性时应准确认定三种传播方式,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认定网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主体时,应对淫秽信息网站、QQ管理员和个主页制作者进行严格区分。  相似文献   

4.
网络直播淫秽表演行为具有淫秽影像传输的单向性、观众与主播互动的受限性、实时性、牟利性等特征。"淫秽物品"应当具备固定性与传播性的特征,网络直播的淫秽表演不符合淫秽物品的固定性特征,不能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是应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论处。行为人另外实施了制作、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5.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惩治淫秽物品犯罪的单行刑事法规。出版淫秽物品罪就是《决定》所增加的八个罪名之一。出版淫秽物品罪,是指图书、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以牟取利润为目的,出版淫秽物品的行为。此罪名的颁布,对繁荣出版事业,清除“精神毒品”和“文化垃圾”,活跃文化市场,推动社会  相似文献   

6.
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云盘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情况也开始出现,有不法分子将网络云盘作为“传黄”的重要渠道。近期,浙江杭州拱墅警方在“打击整治网络传播未成年人色情淫秽信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成功侦破一起利用云盘建群传播淫秽物品案。  相似文献   

7.
现阶段我国淫秽、色情物品和信息泛滥的现象严重侵犯了儿童成长环境权和成年人拒绝接触淫秽物品的自由权。现行刑法对淫秽物品采取了一刀切的严格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并不能达到维护善良风俗和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效果,有必要予以修改。研究儿童成长环境权的渊源、必要性和法律特征,树立成长权理念,构建成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明确色情的法学含义和特征;将"传播淫秽物品罪"修改为"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危害未成年人罪",并实施文化产品分级制度等配套措施,是保护儿童权益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网络直播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显现出诸多弊端。其中,网络直播涉黄是比较典型的问题,挑战着法律与道德的底线。然而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定性不一而足,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的讨论。因此,有必要理顺网络主播直播色情内容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和聚众淫乱罪之间的关系,以规范实务中罪名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网络"裸聊"是指除去脸部外其它身体部位全部裸露在摄像头下,并以文字和动作通过网络视频传给聊天对象的聊天方式,它包括网式裸聊、点对面式裸聊、点对点式裸聊。对这三种类型的定性分别进行讨论,并就"裸聊"是否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公安部"‘裸聊’等同于传播淫秽信息"的定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行为定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一般表现为三种形式,即上载淫秽物品、下载淫秽物品和建立展示淫秽物品的超链接点。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应准确界定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罪与非罪,正确区分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行为所涉及的罪名。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运用的突飞猛进,使淫秽物品犯罪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淫秽物品犯罪的特性,现今全面禁止、严厉打击、运动式执法的刑事政策也必须调整为区别对待和堵疏结合、凸突显对青少年保护、注重长效治理的刑事政策。在淫秽物品犯罪治理的具体对策上,一要构建坚强的法律保障;二要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三要提倡民间社会的积极参与;四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互助。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首次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作为刑法分则独立罪名,进一步扩大了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适用范围。鉴于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定性认识尚存较大争议,导致该罪名的理解适用陷入困境。当前迫切需要对网络空间内共同犯罪参与理论进行梳理,明确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应当按照"共犯行为正犯化"进行理解和归责,再结合我国网络犯罪的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明知"可以适用司法推定,"犯罪"可以扩大解释为违法犯罪,"情节严重"应当为帮助行为人设置独立的定罪量刑标准,并通过与网络犯罪其他罪名进行比较辨析,为该罪名的理解适用寻找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3.
(1988年12月27日)(88)新出办字第1512号由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作为《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现予发布施行。附件:《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14.
尽管我国刑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罪名对非法集资类犯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社会公众""犯罪数额"等要件的认定仍存在着许多争议和困惑.考察非法集资案件的现状,剖析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的认定依据、确定"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统一"社会公众"的认定范围、明晰民间融资的行为边界、强化司法认定的证据支撑等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相似文献   

15.
罪名有学理罪名和司法罪名之分。罪名具有揭示犯罪本质性、特殊性、周延性、简练性、法定性等特征。一个罪名与其所指犯罪之间应是对应关系。现实司法实践中存在同一犯罪不同罪名之间的争执 ,亟需将同一犯罪的罪名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 ,使之统一。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将国家管辖海域分为两大类,并设立不同的法律制度,犯罪罪名海陆不分,海上犯罪国内法和国际法犯罪不分。这种刑法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犯罪。借鉴域外海上犯罪刑法规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应转变为:对各种国家管辖海域给予平等的刑法保护;区分特殊罪名和一般罪名,并增加特殊罪名的数量和种类;区分国内法犯罪和国际法犯罪,并及时转化国际法犯罪;采用刑法典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7.
人工智能犯罪并非"人工智能"本身的犯罪,而是指对人工智能设计、开发、制造、利用过程中"人"的犯罪。要正视人工智能社会化应用中的现实问题,立足刑法的保守性,严格遵守人工智能犯罪化的基本原则,完善人工智能犯罪的罪名体系,强化单位的刑事责任,完善刑事责任形式,重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转换。  相似文献   

18.
快播公司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具有双重属性,他既为合法的网络交易行为提供平台,但同时也为色情、传播盗版、欺诈、非法集资等网络犯罪提供了帮助。通过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传统犯罪难以实现对快播公司的归责。《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则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实现了刑法前后体系的均衡和刑罚适用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依法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既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确保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重大措施."恶势力"不是法定罪名,而是一个犯罪学概念,必须按照现行刑法分解处理的原则,准确界定相关罪名,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认定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须结合我国现阶段有组织犯罪的现状,正确认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充分体现"打早打小"的立法精神;推动"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必须统一执法思想,把握办案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  相似文献   

20.
当代中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猖獗。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虽连年下降,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卖淫嫖娼犯罪屡禁不止;赌博之风蔓延城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犯罪活动回潮;淫秽物品犯罪泛滥;毒品犯罪死灰复燃,发展迅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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