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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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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是国家实现纵向权力划分所不可回避的首要问题.目前,立法越权、立法冲突现象的不断滋生表明我国在立法权限划分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文章试图通过梳理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发展历史,分析目前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的现状,以期能够为合理配置立法权限理出思路,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税收立法权限横向划分不明确,税收授权立法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具体对策: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授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3.
《立法法》虽然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权限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各立法主体的权限范围更清晰了.但总的看还比较原则,只是就大的方面作出划分,还不是非常具体,有些界限还不是十分清楚,特别是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国务院各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由于存在着职权交叉,立法界限也互有交叉,由此造成相互冲突的情况仍经常发生。因此,除今后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对我国中央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权限,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外,加强立法的协调工作和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地方立法与其他立法主体的协调工作,防止越权立法,减少和避免重复立法将显得十分重要。这是需要在立法中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4.
目前不仅不应该取消省会市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主体资格,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这两类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并赋予它们以完整的地方立法权,以加快地方立法的步伐,改变地方立法滞后的现象;将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定性为“创制权”,将地方行政机关的立法权归结为“补充权”,并进而划定各自的“专有立法权限”,这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行不通;在我国地方立法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立法名称的规范化应该是最有希望可以首先获得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切实推进依法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以适当扩大地方立法权限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立法权限配置,实现地方事权与立法权相匹配,对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为地方先行先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应当从四个方面优化立法权限配置,一是设立不同层次的法律保留事项,适当扩大地方性法规在基本制度实施方面的空间;二是进一步扩大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权力;三是除全国性事务外,中央立法应当为地方立法留有必要空间;四是为保障地方依法改革,应当明确法律授权地方立法的程序和范围。  相似文献   

6.
较大的市的申报和审批实质上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分权、立法资源的重新配置等宪政问题。东莞作为一个不设区、县的地级市积极申报较大的市,提出了一个地方立法体制改革的新问题。应该通过修改《宪法》、改革地方立法体制来统一解决地级市的地方立法问题。如果暂不修改宪法,应当修改《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由立法法明确地级市申请获得地方立法权应具备的条件、具体规定申报、审批和救济程序,并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划定其立法权限。在暂不修政《宪法》的情况下,应由权力机关统一配置立法资源;明确中解决地方的立法权限;地方立法体制改革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考虑,与行政区划调解结合起来进行。  相似文献   

7.
向忠诚 《行政与法》2022,(2):101-108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在职权立法体制中,应明确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之间、权力机关上下级之间和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立法职权的划分.在授权立法体制中,应明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时调整...  相似文献   

8.
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由于行政立法立体的多层次性和立法内容的广泛多样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所立之法和国家的宪法、基本法律相抵触的现象,直接给公民和有关组织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立法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本文着重从权力机关入手,对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从原因、模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完善等几个方面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陈建平 《法学》2023,(4):17-33
自由贸易试验区授权立法是国家在特定区域调整中央与地方权限的立法试验,这种授权既要求确保中央的统一领导,也要求赋予地方必要的权限,以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但我国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授权立法方式仍存在不足,既表现在立法没有完全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也表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地方自主权模糊、管理体制设置不清晰、授权立法监督不完善等方面。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授权立法方式优化的路径包括: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通过法条方式进行授权立法;在中央设置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授予其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切职权;授予地方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机构地方性法规拟制权;完善立法监督方式,实现制度创新与法治的双向推进。  相似文献   

10.
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已经成为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现存解决机制中无论是就抽象权限还是具体权限的争议解决都存在诸多缺陷。按照法治化的思路,对立法解决机制的完善应该依循减轻中央对地方的影响、地方对中央的相对自主以及两者在利益交涉上的平衡的路径加以实现,以突出立法解决机制重在争议预防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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