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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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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辅助人,关系人若能很好的遵守,我国保险业一定能迅速健康地发展。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人,保险代理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最大诚信原则经常受到冲击。本文就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实现最大诚信原则进行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丁满臣  孙芳 《河北法学》2004,22(5):154-157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但现行多数人身保险合同中普遍存在重投保人的诚信义务 ,以格式文本的形式为投保人设置不利障碍 ,保险人自身却没有很好地履行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3.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缔约说明义务,并明确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对象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但在团体保险的情形,仅向投保人履行说明义务不能满足最大诚信原则、契约自由、当事人利益平衡、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权利义务对等等法律理念的要求,不能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团体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还应对被保险人履行其说明义务。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必须善意地行使权利,全面地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当事人隐瞒、欺诈。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所具有的特殊性,法律要求保险关系当事人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也就是说,保险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诚信程度应当高于一般民事活动,无论是投保人还是保险人都应当履行最大诚信义务。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为对投保人的要求,但有关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人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是法律对保险人的强…  相似文献   

5.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正是该原则的体现和要求。本文通过对一例保险合同纠纷的分析,阐释了说明义务和告知义务的含义和内容,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基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之特殊性,订立保险合同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如实告知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为投保人设定的法定义务。保险法第十七条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保人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将关于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即对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决定和确定保险费率有影响的事实加以隐瞒,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有权不退还保险费。此时,保险公司的免责并不属于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某些免责范围内,而是投保人违反法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解除合同的直接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7.
【裁判要旨】投保人、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告知,是订立合同的基础。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合同条款作出说明,使投保人正确理解合同内容,自愿投保。如果富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保险公司违反说明义务这一先合同义务,则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特别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究其原因,除了由于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经验不足等原因外,经营规则不尽完善,保险条款不够清楚,致使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对条款的解释和认识有差异,是保险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正确、合理地解释保险合同条款成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关键。本文拟就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适用方法作一探讨。一、保险合同属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依法建立危险损失补偿关系,约定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意思表示,具体说,就是…  相似文献   

9.
任何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无不以当事人的诚实和守信用为基础,以“最大诚信”为其主要特征之一的保险合同尤应如此。现代保险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而来的。早年的海上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时,要保财产即船货多已远航在外,对其实际状况施行检查已属不能。保险人是否承保以及怎样确定保险费率,那就全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风险情况的如实告知而定了。所谓对“风险情况的如实告知”,亦即后来为各国保险立法确定的“最大诚信原则”,它是维持保险业得以正常进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根据这  相似文献   

10.
一、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二、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理赔。  相似文献   

11.
郭跃 《法制与社会》2010,(19):264-265
由于多数保险合同均为保险人经过慎重考量而事先制定的格式条款,为在缔约过程中保护投保人的知情权,法律施加与保险人以保险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但现行法由于过于原则而不能解决因保险人未适当履行说明义务而引发的纠纷。本文在此试就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和标准予以构建。  相似文献   

12.
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适用是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延伸,保险人明知投保人不履行如卖告知义务而仍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得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解除权,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更是将这一规则纳入其中。本文对失权及保险入解除失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保险人解除失权规则的方法论基础实为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13.
张敏 《法制与社会》2011,(11):268-269
最大诚信原则是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但从现状看,被保险人不尽如实告知义务或骗赔,很多保险公司存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现象,矛盾主要在于如何认定投保人是否履行最大诚信原则要求的如实告知义务?本文以一起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解除合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案例为视角,试探讨最大诚信原则中对投保人的义务要求。  相似文献   

14.
略论保险人订约说明义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上述规定,确立了保险人的订约说明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所谓订约说明义务也称为“醒意义务”,即保险人于保险合同订立之际,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涵义之义务。此项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法定性。订约说明义务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一切保险人均负此义务,且不允许保险人以合同条款等方式予以限制或免除。2先合同性。订约…  相似文献   

15.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换取保险人承担危险赔偿责任支付的对价。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涉及到投保人的切身经济利益。然而,保险费的交付对于保险合同成立及生效的影响等问题,理论界及实务界一直未有定论,本文中,笔者试就保险费的交付对保险合同效力影响的问题略陈管见,以期为我国保险事业的完善尽一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6.
保险人的合同后诚信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邢海宝 《法学杂志》2005,26(2):38-40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和诚信义务,而且,诚信义务在保险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产生。本文探讨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的若干诚信义务,主张强化保险人合同后诚信义务,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以利保险的目的和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之时,未要求被保险人书面确认,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人又以被保险人未履行确认手续,合同无效为由拒赔。若判令合同无效,则支持了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行为;若判令合同有效,则与法律规范冲突。本文从一起保险案例着手,分析了保险法两大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同时结合外国的先进立法例,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保险立法关于两原则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盛革宇 《法制与社会》2013,(17):293-294
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整个保险法领域,统帅保险立法,指导保险司法,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关系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本文通过揭示我国保险实务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应用现状——《保险法》对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过于宏观抽象,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探讨如何真正发挥最大诚信原则的"帝王"作用,实现最大诚信原则在司法实务中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具体调节功能。  相似文献   

19.
保险欺诈及其防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保险欺诈国际上一般也称保险犯罪。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欺诈较保险犯罪含义更广。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凡保险关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凡保险人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并利用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或夸大保险责任范围诱导、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保险人欺诈。保险欺诈一经实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有必要严加防范。一、保…  相似文献   

20.
何小勇  潘晶 《行政与法》2009,(12):82-85
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合同应随之发生转让,合同效力延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但不履行该义务并不影响保险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因素显著增加时,保险合同于转让时即丧失法律效力。应允许保险人享有对原保险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各项抗辩理由,明确保险标的受让人的权利从属于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权利,受其权力行使范围的限制。保险合同转让生效时限应以保险利益转移为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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