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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储育明 《河北法学》2012,(1):95-96,97,98,99
有限责任既不是公司的法律责任,也不是股东的法律责任,而是一种公司损失的分摊规则。从实证角度分析,有限责任是股东分摊公司"有限损失"的一种制度设计。根据有限责任规则,股东对公司损失实行"定额分摊",而社会﹙主要但不限于债权人﹚则实行"余额分摊"。鉴于公司损失涉及到社会分摊问题,公司不仅是"利益共同体",也是"损失共同体",这是公司相关制度刚性设计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产生有利于减少风险、鼓励投资,它为公司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也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它极易造成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因此,为了实现股东、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平衡,目前许多国家在公司立法和实践中纷纷采取法人人格否认的理论来弥补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3.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是公司得以产生的前提,现代公司制度也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无疑是公司制度的核心。为了防止现实中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在坚持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法人人格独立的一个例外是顺应形势之举,但新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论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张利改 《河北法学》2007,25(12):138-140
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股东有限责任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非股东无责任,也并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并不必然导致股东有限责任之例外适用.我国公司法应坚持股东有限责任为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为例外.主要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概念、历史渊源、功能及局限性、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完善几个方面予以论述.  相似文献   

5.
何立慧 《河北法学》2008,26(3):105-109
以商法人有限责任之有效性讨论替代传统"法人人格否认"或"揭开公司面纱"的讨论,把有限责任的有效性变换成为"法人设立的实质条件与法人享有有限责任权利之间的关系"和"法人以有限责任为基础,以破产程序永久解除自身债务负担的条件"的问题,从而对传统"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全新角度、更为系统、更逻辑化的解释。  相似文献   

6.
一人公司的存在是承认有限责任制度的必然结果。一人公司不是对传统法人制度的反叛,只是揭示了传统理论中的重大谬误。对其治理结构作出有效的探索,寻求有效的制度设计是我们在讨论一人公司制度时面临的主要任务。  相似文献   

7.
雷金牛 《法学杂志》2014,(3):126-137
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的两大基石,为了遏制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英美法国家系列判例发展了"刺破公司面纱"规则,继而这一规则被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称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确认制度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张一合,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然而,在隐名投资人滥用公司人格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因为隐名投资人并非公司股东,即便刺破"公司面纱"亦无法追究隐名投资人的责任,因此必须再次刺破隐名投资人头上的第二重面纱——名义股东面纱,以追究隐名投资人滥用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德智 《现代法学》2005,27(5):123-129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公司责任与公司成员责任的分离,股东作为投资者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除了其投资之外的进一步的责任。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调动潜在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功不可没。有限责任制度有其客观存在的价值,但并非十全十美,这主要表现在该制度被不当利用而对债权人和其它利益相关者造成的损害,实践中各国多采用有限责任制度例外适用来补救该制度之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存在诸多问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我国的有限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以它独具的有限责任形式受到各国青睐,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不时发生,各国立法和实践纷纷引入了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对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利益失衡状态进行了矫正。我国《公司法》修订后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引进了该制度,但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因此,仍须进一步从各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有限责任制度的价值与缺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就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价值作了简要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就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1.
姜南 《行政与法》2021,(2):73-81
除外责任具体内容的设计应考虑公益和私益的平衡,确保其在及时、有效分散与移转风险,削减社会管理成本的同时兼顾承保人、投保人、受害人三方的私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中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犯罪"的除外责任限定于"致使第三者遭受的损害"不妥,保险公司不应为生态环境损害承担保险责任;将"环境污染...  相似文献   

12.
仲裁员是否要对其在仲裁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给仲裁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仲裁责任?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强调仲裁员的“准法官”的特殊身份,赋予其仲裁责任豁免权;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仲裁员与当事人存在着某种合同关系,强调仲裁员的身份与一般技术人员一致之处,要求仲裁员承担仲裁责任。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理论和实践的比较,提出了“有限的仲裁责任豁免论”,主张仲裁员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仲裁责任豁免,但超出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则应承担仲裁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肯定性的评析。  相似文献   

13.
傅廷中  杨俊杰 《法律科学》2007,25(5):99-108
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发生、发展与变革无不取决于国际贸易、航海技术、运输方式等因素.基于此,我们认为:在未来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过失责任制应该得到维系,在过失责任制下,免责事项将逐渐醇化,举证责任将根据航运实践的特点予以合理分配,承运人的赔偿责任亦将继续得到适当的限制,从而使过失责任制得到彻底的贯彻.  相似文献   

14.
黄志勇 《行政与法》2005,(3):101-103
仲裁员是否要对其在仲裁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给仲裁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仲裁责任,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强调仲裁员的“准法官”的特殊身份,赋予其仲裁责任豁免权;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仲裁员与当事人存在着某种合同关系,强调仲裁员的身份与一般技术人员一致之处,要求仲裁员承担仲裁责任。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理论和实践的比较,提出了“有限的仲裁责任豁免”论。主张仲裁员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仲裁责任豁免,但超出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则应承担仲裁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肯定性的评析。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司法》存在用连带责任替代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补充责任混同使用的现象,给理论与司法实践造成困扰。究其原因是对商事连带责任与民事连带责任的关系界定不清,对公司法中的商事连带责任制度缺乏体系化思考与精细化设计。连带之债起源于罗马法的整体之债,形成于中世纪注释法学的理论抽象,发展于近现代民法。近现代商法将法定原因连带责任引入商事规范,构建了商事连带责任制度。商事连带责任与民法连带之债共同具有给付与清偿的整体性特征,但商事连带责任也具有自身的商事特性。由于商事信义义务的道德标准高于民事诚信义务,商事法定连带责任相对于民事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基于商事领域的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商事连带责任可为有限连带也可为无限连带。我国《公司法》未来的修订应在我国《民法典》连带之债规定的基础上对商事连带责任进行体系化贯通,谨慎设定法定连带责任,厘清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关系,对有限连带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连带清偿责任与补充清偿责任进行细化区分。  相似文献   

16.
关于股权转让人对股权转让之后到期的出资义务是否承担责任,《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认识模糊、适用错误、结论不一等问题。尚未到期的出资依附于股权之上,不具有债务属性,股权转让之后应由股东(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如果股东(受让人)因拖欠出资而被要求在拖欠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要求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时,股权转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后的一定期限内对前述之责任承担补充责任。该责任不是因违反出资义务而为自身承担的责任,而是属于为他人承担的"与出资相关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浅析仲裁员之责任制度(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员责任制度”的构建是现代仲裁制度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问题。本文将仲裁性质的基本理论作为确定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出发点,通过对仲裁员责任的性质、豁免以及其与仲裁机构的责任分配的分析,试图在阐明其必要性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之现状,对仲裁员责任制度加以初步地剖析与框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的缺陷及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有限责任与公司人格独立是法人制度的价值所在,然而有限责任在促进经济发展、吸收股东投资的同时也有无法回避的致命的弱点。从有限责任固有的缺陷着手,结合我国公司人格滥用之现实和国外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应能找出构建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一些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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