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经历了由合同责任向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演进。我国对产品责任归责原则观点不一,现行产品质量法确立的产品质量归责原则是一种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为辅的综合归责结构。  相似文献   

2.
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 ,在其归责原则上 ,是沿用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 ,还是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抑或过错和严格兼而有之的混合责任原则 ,成为学界争论的一大焦点。从法学和经济学两个层面对此作全面剖析 ,并得出结论 :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只能为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3.
中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骐 《中外法学》1998,(4):59-66
<正>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产品责任归属的准则,是要求行为人承担产品责任的根据、标准和理由。这个问题是解决产品责任案件的关键问题。什么是美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什么是中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我国法律界对此尚无明确的说法,也缺乏系统的、有说服力的研究。本文拟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在中美两国的发展、什么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确立归责原则的基础与根据等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54条明确了医疗机构侵权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侵权,第59条又明确了医疗机构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解释源于将医疗机构视为产品销售者,类似于《产品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认识。而事实上,医疗机构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况且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作为销售者,其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也有所松动。所以,通过分析严格责任的理论基础、医疗产品的实际情况等内容,提出对医疗机构产品严格责任的适用,应视医疗机构性质等具体情况,予以适当缓和。  相似文献   

5.
迄今为止,美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演变的历史轨迹依次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合同相对性时代无责任原则;第二阶段是过错责任时代;第三阶段是严格责任时代;当前,基于效率与公平的平衡考量,产品责任归责原则进入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并存的二元归责时代。  相似文献   

6.
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最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美国的产品责任经历了从合同责任到过失责任 ,从过失责任到担保责任 ,从担保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渐进发展过程。我国应借鉴美国立法 ,扩大“产品”的范围 ,确立严格责任原则 ,扩大产品责任主体的范围 ,合理规定产品责任赔偿标准和数额 ,以市场份额补充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扩大保护对象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归责原则变迁之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格责任原则于20世纪60年代通过<侵权法第二次重述>402A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确立之后,迅速占据了现代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核心位置.此后经过30余年的产品责任诉讼的积累和发展,严格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法中的地位日渐受到挑战.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颁布的<侵权法第三次重述--产品责任>中,严格责任原则仅适用于产品的制造缺陷;而针对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的诉讼则回归过失责任原则的掌控.程序价值、道义责任、保障自由、分享真实、维护平等、社会效用以及认知规律可以为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归责原则的变迁提供解释.  相似文献   

8.
论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与完善--以法和经济学为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大洪  张剑辉 《法学评论》2004,22(3):107-112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 ,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 ,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采取的是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 (包括过错推定责任 )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混合归责模式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在我国产品责任相关立法中 ,应把严格责任原则明确规定为产品质量侵权的归责原则。我国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完善主要应着重于抗辩事由、惩罚性赔偿机制两方面。  相似文献   

9.
周新军 《现代法学》2004,26(2):175-180
目前美国产品责任并存着疏忽责任、担保责任和严格责任三种归责原则 ,而我国在面向消费者的归责原则上实行的是严格责任。此外 ,我国的过错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与美国的疏忽责任、担保责任的含义和适用上都有很大差别。法律实质上是在对效益与正义的考量中不断发展的 ,本文在对中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揭示了造成这种差异的内在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哲学思潮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而这一切归根结底是各种利益博奕的结果 ,并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对如何平衡我国相关立法中的利益关系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颁布于1993年而修改于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严格产品责任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1〕该规定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沿袭,〔2〕此举至今仍然被认为标志着中国的产品责任法迎头赶上了最新的立法潮流,达到与美国和欧共体国家同样的水准,〔3〕而且,我国学术界的主流声音一致将严格责任原则视为生产者责任之当仁不让的归责原则。〔4〕然而,产品责任立法的最新潮流果真以严格产品责任原则的采纳为标志吗?严格责任原则是生产者责任之归责原则的唯一理性  相似文献   

11.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是确定产品责任的标准和依据,它决定着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以及抗辩事由的确定等,在产品责任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是对中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并对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立法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杨冉 《法制与社会》2011,(23):288-289
产品责任之归责原则是构建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核心与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深,汽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汽车产品责任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汽车产品责任一般理论出发,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最后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指导产品责任归责的法律适用,构建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  相似文献   

13.
从世界范围看,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经历了一个由合同责任向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发展历程。本文认为我国现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不是单一的归责原则,而是根据生产者和销售者所处地位的不同实行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为辅,责任主体面对消费者的替代责任的综合归责原则,但是要防止严格责任绝对化。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发展,现代社会中有关产品责任的问题不断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问题屡见报端,传统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挑战。本文主要介绍了产品责任的性质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发展状况,并联系我国产品责任法中采用的归责原则,简要的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法律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而应当向受害者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产品责任的根本依据,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民事权利的保护和社会正义的实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将生产者和销售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加以区分,采取二元归责体系,本文就这一归责原则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6.
关于“公平”归责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归责原则或归责标准是侵权行为法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目前,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过错责任的一元制原则、过错和无过错责任并存的二元制原则、过错、推定过错(或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及公平责任的三元制原则。三元制归责原则中的公平原则是不能成立的,它是“公平负担”或“衡平责任”的一种错误表述。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合同法上的严格责任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合同法上严格责任归责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合同责任归责原则的一个重大变化,也是合同法的一个重大举措。本文剖析了严格责任原则的含义及其价值、功能,认为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上有其适用的合理性,但在具体适用中应有例外。  相似文献   

18.
现代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应该是一般性侵权归责原则和作为其外化形式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的有机统一。亦即:现代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乃是以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为主要内容、以一般性侵权归责原则的基本范畴为价值取向和精神内核的、用以确定生产者因产品缺陷致损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论述了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概念、法律特征、构成要件;对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探讨,应对产品及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加以明确,对于因产品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20.
关于“公平”归责原则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米健 《中外法学》1997,(1):4-10
<正> 近年来,我国民商法的理论研究发展很快,其中侵权行为法尤为突出。在侵权行为法当中,归责原则或归责标准是一个核心问题;所以,凡论侵权行为法,必然要涉及于此。目前,学界对此的观点主要有三种:过错责任的一元制原则;过错和无过错责任并存的二元制原则;过错、推定过错(或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及公平责任的三元制原则。三家之言各持其据,长期莫衷一是。作为二元归责原则的主张者,笔者认为三元制归责原则中的公平原则是不能成立的;实质上,它是一种“公平负担”或“衡平责任”的错误表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