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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0 毫秒
1.
从权利的角度说,"程序参与原则"旨在保障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程序参与权"(包括诉讼知情权、诉讼听审权),因而属于"正当程序保障"的范畴。在民事诉讼中,程序参与原则普遍适用于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及裁定程序,但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各有不同。作为法律原则,若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和法院违反程序参与原则的,均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有相应的纠正程序或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对诉讼信息的知情是其行使诉讼权利的逻辑前提。被害人的知情权蕴涵着丰富的程序价值,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已成为刑事诉讼基本人权保障的国际趋势。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对被害人知情权的法律规定较为周详,涉及到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个阶段。我国的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知情权,但知情的范围较为有限,而且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与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不相称。以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为参照,借鉴境外的立法经验,完善被害人的知情权,是切实保护被害人权益的一种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3.
知情权是犯罪嫌疑人一项具有宪法权利属性的程序权利。赋予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是实现诉讼民主和程序法治、保障犯罪人基本人权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刑事诉讼的侦查和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知情权。但对比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要求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做法,我国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规定明显存在诸多不足。进一步拓宽犯罪嫌疑人的知情范围,规范其行使知情权的相关程序以及在其知情权受到侵犯时给予程序救济机会,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机制是切实保障当事人程序权益、实现程序公正价值的重要路径,在司法改革和新《民诉解释》刚刚出台的背景下,面对现行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机制体系中存在的救济缺位或过剩、救济方式不当、救济程序粗疏、救济对象模糊、救济标准混乱以及救济路径混同或错位等问题,需要在对应性原则、比例原则和效益原则的指导下来建构和优化该类机制。在机制构建中,应当考虑救济机制与程序性质相适应、救济方式与制度功能相契合、救济效果与自身属性相吻合、救济力度与权利重要性相适宜、适用顺位与救济机制类型相适应、救济方式与救济对象相适应、救济方式与当事人意思相协调等等,并理性衡平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救济成本与救济收益、当事人与法院以及当事人相互间的关系,进而逐步建构救济多样化、救济力度有层次性和不同救济手段具有协调性的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5.
潘智伟  刘剑 《法制与社会》2011,(27):233-237
消费者要购买或者使用商品,首先要了解这件商品的真实信息,否则消费者其他权利的实现会受到限制,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行使各项权利的基础,我国法律虽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做了许多规定,但是法律对于经营者侵害知情权要承当的责任规定不明确,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等阻碍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不利于知情权的保护。法律上的各种保护措施与救济手段仍存在一些不足,根据理论界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来看,我国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程子刚 《法制与社会》2013,(20):242-243
知情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而当事人的知情权就是公民知情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延伸,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可以使当事人在诉讼中获得最大的法律效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但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知情权规定的比较简单,导致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侵犯当事人知情权的情况。本文通过分析当事人知情权的理论基础和司法现状,提出构建我国当事人知情权制度的建议,期望对完善我国当事人知情权制度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民事程序选择权:法理分析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李浩 《中国法学》2007,(6):78-91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从处分权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这一权利的提出,对完善民事诉讼立法,对法院在诉讼中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程序的一般性与当事人需要的特殊性、程序的差异性与利益的可转换性是选择权得以存在的基础。程序性、权利与责任的一致性、有限性是该权利的特点。单方选择与合意选择、明示选择与默示选择、主动选择与被动选择、绝对选择与相对选择是其丰富形态。应通过扩大可选择程序的范围、改进已有程序、设立专门性的纠纷处理机构、对行使选择权进行阐明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程序选择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鉴定启动过多地被定位为侦查司法机关的权力。然而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的对等地位使得双方在获得程序权利和救济方面应该有对等性,法院作为绝对中立的一方在攸关双方当事人程序和实体利益方面应当尽可能地被动。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把鉴定程序启动权认定为诉讼双方的权利,而不是法院的权力,将会更加科学,更能够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最终维护司法公正这一终极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知情权是犯罪嫌疑人一项具有宪法权利属性的程序权利.赋予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是实现诉讼民主和程序法治、保障犯罪人基本人权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刑事诉讼的侦查和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知情权.但对比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要求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做法,我国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规定明显存在诸多不足.进一步拓宽犯罪嫌疑人的知情范围,规范其行使知情权的相关程序以及在其知情权受到侵犯时给予程序救济机会,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知情权是被害人享有的首要的诉讼权利,也是保障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前提,被害人告知程序是对被害人知情权的必要保障。司法实践中,审查起诉阶段对被害人告知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不利于被害人权利的保障,本文阐述了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告知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实践中被害人告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正确规范的被害人告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1.
周杨 《法制与社会》2013,(32):157-158
本文研究的是公民知情权的救济,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成为一种最宝贵的社会资源,相应的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便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更具有研究意义。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都体现了对这一权利的重视,但是权利的实现不能仅靠法律的规定,还应该有相应的救济,特别是司法救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以来,大量的公民知情权诉讼案件涌现,初步形成了公民知情权的救济制度。本文将时公民知情权救济进行概述,并对其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公民知情权救济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独立审判存在着外界因素的干扰及当事人之间诉讼能力、诉讼地位的差异,这将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在诉讼利益上受到一定的影响。民事诉讼中介入检察监督是一种理想的救济途径,完备的监督程序是权利救济的保障。但实践中民事诉中检察监督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论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知情权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情权是刑事被害人的基础性和前提性诉讼权利,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知情权保护有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应当在我国宪法中规定被害人的知情权,并在刑事诉讼法中具体规定被害人知情权的内容、行使方式,完善知情权告知程序及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4.
丁勇 《新法规月刊》2014,(3):116-128
我国现有股东知情权诉讼由于实为“股东查阅权之诉”,无法对股东质询权等与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有直接关系的股东知情权提供充分救济,而我国公司决议瑕疵诉讼由于对程序瑕疵列举的局限性又难以成为侵害股东知情权的救济手段。应将决议瑕疵诉讼中的程序瑕疵拓展至知情权瑕疵,决议是否应撤销不应取决于大股东、受侵害股东自身抑或“进行客观判断的股东”在得知该信息时可能的表决行为,而应借鉴德国法上的“相关性理论”,只要公司所隐瞒的信息对于股东合理判断决议事项是必需的,即构成对作为决议合法性基础的股东参与权的侵犯而应撤销决议。此外,应减轻起诉股东的举证责任,排除与估值相关以及因网络技术故障发生的知情权瑕疵。  相似文献   

15.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的纠错和救济程序,其内在价值在于通过再审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维护司法的权威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至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其中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法院提审或再审。第二类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三类是检察院抗诉。笔者认为,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由法院和检察院承担有不妥之处。在民事诉讼中,意思自治是指导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之一。由于民事活动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  相似文献   

16.
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是民事案件得以进入再审审理阶段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种旨在纠错的特殊救济程序,其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依法纠正错案,树立司法权威等均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现代法学》2015,(5):137-144
民事程序权利的充分实现离不开救济机制的相应保障,通过比较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执行程序中权利救济机制的不同配置方案,能够提炼出程序类型及其主要功能与救济机制之间的关系原理;通过比较同一程序场域中不同权利所对应的不同救济机制,能够提炼出救济方式和救济力度与权利之重要性程度之间的关系原理;通过拓展程序价值目标与救济机制选择之间的关系原理,能够提炼出建构救济机制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藉此,应当以适度救济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及时救济原则、平等救济原则等为指引理念,依循救济机制与程序类型、救济机制与权利性质之间的关系原理,分别从理念、规范和实践三个层面对我国民事程序权利救济机制体系及其内外部关系,予以系统性、全面性的矫正和优化。  相似文献   

18.
侦查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告知是实现犯罪嫌疑人基本诉权、保护实体和程序公正的重要保证。侦查阶段是刑事程序的开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告知制度是反映我国人权保护、司法文明的标志。保障其知情权,必须科学构建权利告知制度。本文立足我国司法现状,剖析侦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缺陷,探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期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德国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程序权利。它由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并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是法治国家原则和基本法对人性尊严的尊重的体现。因此,保障法定听审请求权也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定听审请求权所具有的这些不同于普通诉讼权利的特点也体现在其救济程序上。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和各审级。当事人的法定听审请求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宪法抗告和民事上诉。2001年德国《民事诉讼法改革法》首次规定了本审级内部治愈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侵害的民事法定听审责问程序,使受到侵害的法定听审请求权得到及时救济。这一规定不仅旨在减轻联邦宪法法院的工作负荷,也是完善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2005年德国颁布《听审责问法》再次对民事法定听审责问程序进一步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20.
依据我国《商标法》,申请商标注册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生产者、经营者利益的实现与保障。因此,立法对于商标申请人权利遭到侵害时所能采取的救济途径、以及救济程序的规定,将直接关系到生产者、经营者申请商标注册权利的保障、并最终影响到该主体商标专用权这一实体法上的权利能否真正实现。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程序,是立法所选定的一种救济途径,然而,这一救济途径在实践中却凸显出了它固有的局限性和不足,具体体现在对当事人救济权利的限制上。一、立法的结构性不足与完善(一)法条之间缺乏逻辑性1、具体表现《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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