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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犯罪对象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许发民  康诚 《法学研究》2007,29(5):121-128
刑法学者之所以在不同场合赋予犯罪对象不同含义,是因为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犯罪对象概念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重构犯罪对象概念,将“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和物”与“犯罪客体的直接物质承担者”两种含义适当分离,在理论上区分为直接犯罪对象与间接犯罪对象,二者作为犯罪实行行为指向的事物,有时可发生部分重合,但功能上并不相同,不可相互替代。  相似文献   

2.
犯罪对象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是否每一个具体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等等问题的存在导致犯罪对象研究的混乱.而理论上的这些困惑主要是源于对犯罪对象的定义不明确,致使它同时含有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与行为指向的具体人和物这两层含义,进而在理论体系中拥有双重身份.本文试...  相似文献   

3.
犯罪对象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对象是指受犯罪行为作用的、属于客观现象范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存在形态。犯罪对象具有客观性、具体性、非人格性、广泛性和可知性的特征。犯罪对象也是构成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与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一道构成一个行为——对象——结果体系。犯罪对象不同于刑法的保护客体,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各有自己的功能。犯罪对象包括物质形态的犯罪对象,如人体、物体;非物质形态的犯罪对象,如主体的形象与正常状态、知识产品以及合法行为  相似文献   

4.
有组织犯罪概念二元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组织犯罪的理论研究从其一发端便面临着一种巨大的尴尬──概念确立的艰难。本文通过对当前这一领域研究成果的总结与清理,凸现了其现时的理论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可能的突破路径,即有组织犯罪概念应从刑法学和犯罪学两个层面上予以二元解说。文章还进一步对二元论的立论基础、理论功能和基本内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相似文献   

5.
田震 《法制与社会》2013,(18):22-23
关于犯罪对象,我国刑法还缺乏进一步理论研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分不明确。从而又引出了行为对象的概念,二者存在一定的重合性,但其性质、作用以及与行为联系的程度又有很大的差异性。可见,在犯罪构成中,二者应同时存在,不能混淆,更不能相互代替。  相似文献   

6.
刘沐阳 《法制与社会》2011,(32):279-280
本文从犯罪对象在犯罪论中的位置、表现形式及作用方式三个方面得出犯罪对象的概念,认为犯罪对象必须表现出客体遭受侵害;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犯罪对象通常表现为人、物和行为规范并可以概括为一系列利益表现总和。  相似文献   

7.
刑法学研究的层面划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犯罪与刑罚”有不同层面的意义。刑法学可细分为注释刑法学、概念刑法学和理论刑法学。注释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为刑法条文中静态存在的模型的犯罪与刑罚 ,概念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为法律关系中动态存在的实然的犯罪与刑罚 ,理论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为立法观念上虚拟存在的应然的犯罪与刑罚。  相似文献   

8.
杨林 《法制与社会》2011,(28):104-105
我国传统理论认为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但在所有人与占有人不一致时,诈骗行为侵犯的客体应因占有是否合法而不同。与客体密切联系的是犯罪对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对公私财物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应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本文对免除债务、有偿服务(或劳务)这两种特殊的犯罪对象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9.
许富仁  庄啸 《河北法学》2007,25(2):125-128
通过司法判例和网络在线与离线交易的事实,使虚拟财产成为犯罪对象.然而,根据传统犯罪对象理论,并不能囊括虚拟财产这一对象,这意味着侵犯虚拟财产不构成犯罪.显而易见,传统犯罪对象理论将虚拟财产排出犯罪对象之外有违司法判例和"网民"的法感情.因此,现实与传统的冲突,迫使我们要尽快重建能够囊括虚拟犯罪对象的新的犯罪对象理论.  相似文献   

10.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范畴,关于这一范畴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如何把握,是目前刑法学界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从马克思经典论述中能否寻到犯罪客体的理论依据出发,认为将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并不科学。为了确立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应有的地位,本文对此进行了多向度的分析,从而廓清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应有的地位。  相似文献   

11.
爆炸物犯罪的法律规定存在漏洞,刑法理论界对有关爆炸物犯罪的研究欠深、广,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处理爆炸物犯罪时对犯罪对象、行为、罪数认定及刑罚裁量等出现争议和疑难。认真探讨这些问题,对丰富爆炸物犯罪理论和解决爆炸物犯罪量刑失衡具有重大意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爆炸物的外延不周延,应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考虑予以解决;对爆炸物犯罪行为认定的疑难,应从各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点予以认定;对罪数形态认定的疑难,应从把握事后不可罚行为和想象竞合犯等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认定;对于刑罚裁量上的失衡,应从正确认定处罚情节和正确适用司法解释来解决。  相似文献   

12.
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社会学与刑法学立场分野下的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发民 《法律科学》2005,23(3):54-61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社会学意义上无疑是犯罪。但在刑法学意义上讲,却并非如此。刑法上的犯罪,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刑事违法性,是立法者将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纳入犯罪圈的标识,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惟一标准。在个罪成立与否的判定中,既要考虑刑法分则的规定,也要考虑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定义,以防止形式的犯罪构成解释论。在刑法学中,犯罪的本质特征应该是立法者选定的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而非仅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3.
初红漫 《河北法学》2012,(1):126-127,128,129,130,131,132
有关被害人过错影响刑事责任的正当依据主要存在"风险创设"、"比较过错"、"值得保护"以及"自我答责"、"期待可能性"几种代表性的理论。这些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被害人过错影响刑事责任的正当性基础,但这些理论的共同缺陷在于:首先,脱离刑事责任的内在结构本身,片面地理解犯罪构成对刑事责任的决定性作用;其次,将被害人过错理解为纯客观情境因素,无视被害人这一"人"的能动要素对犯罪构成各个层面的复杂、全面的影响。因此,这些理论的解释力和说明性都是有限的。只有从刑事责任的内在构造入手,分析被害人过错对刑事责任内在构成要素的全面影响,才能真正探寻到被害人过错影响刑事责任的正当依据。  相似文献   

14.
李茂华 《政法学刊》2005,22(6):39-42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成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人们所谓的时间性构成条件从刑法的谦抑性思想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角度而言,“犯罪过程”应始于着手犯罪,而非始于犯罪预备行为;为了贯彻鼓励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有效地保护社会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应将“犯罪过程”的终点确定为发生行为人追求的危害结果。  相似文献   

15.
犯罪动机的本源、性质和形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动机的本源是人的需要,需要与动机的区别在于动机具有需要中所没有的行为指向和行为手段与方式。需要无是非善恶之分。通常所谓的犯罪意图或意向就是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具有主观恶性和有意识性的特点,不存在所谓中性的或善的犯罪动机,也不存在所谓的无意识犯罪动机。犯罪动机的形成过程经历从需要不能满足、缺乏调节能力、采用犯罪手段三个阶段。犯罪动机可以独立于犯罪行为而存在,犯罪动机的产生并不意味着犯罪行为的必然发生。  相似文献   

16.
徇私枉法罪客观方面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松建 《河北法学》2004,22(7):39-42
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了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行为。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本罪客观方面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争议较大,如枉法的具体含义、枉法行为的对象、故重故轻追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为本罪所必备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本罪的正确认定,需要作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7.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现行刑法中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理论上存有重大缺陷。立法上的弊端必将随着司法实践的增多而凸显。更为重要的是 ,其规定导致了刑法体系的不协调 ,破坏了刑法公正与功利合理的平衡关系 ,并将造成诉讼程序上的诸多困难。因此 ,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同时 ,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拒不申报财产罪无疑是可行之策。  相似文献   

18.
杨俊 《时代法学》2005,3(4):91-97
犯罪预防是刑法学尤其是犯罪学中的一项重要命题,对犯罪预防的研究一直都为刑法学家和犯罪学家所重视。而且,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也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要行之有效地进行犯罪预防,最重要的莫过于犯罪预防体系的建立。刑事一体化主要是一种认识和处理犯罪和刑罚问题的刑事法研究思路,这种思路付诸于司法实践就要求综合运用刑事法所涵盖的诸多学科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地对犯罪和刑罚做出整体的透视,以期获得全面科学的认识,其中就必然包含了犯罪预防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9.
聚众犯罪是指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以聚集特定或不特定多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构成要件的犯罪。我国《刑法》共用11个条文规定了14个聚众犯罪,其中大多数聚众危害社会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少数是该罪的选择行为要件。聚众犯罪的主要特征有法定性、聚众进行、实施的是复数行为等。从犯罪形态上看,聚众为着手,实施具体违法犯罪活动为既遂。它与煽动犯罪、教唆犯、组织犯、首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与组织犯部分交叉重合。聚众犯罪的一罪数罪标准在于行为个数、数行为之间是否牵连、牵连时定一罪是否能体现罪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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