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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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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官独立审判刍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 ,我国迫切需要逐步增强法官独立审判的相对独立性 ,但目前存在如下阻力 :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人、财、物的控制 ,法院内部的行政式管理 ,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较差以及广大民众对独立审判有认识误区。据此 ,笔者提出逐步增强审判相对独立性的近期措施 :改革司法体制 ,增强法院的外部独立性 ;改革法院办案模式 ,增强法官办案的独立性 ;修改法官法 ,增强法官身份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院在实践中对行政管理不够重视,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借鉴美国加州法院管理的特点及其经验,对我国法院行政管理改革进行设想,促进我国法院管理模式的科学化;①加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改革;②建立以法官和审判活动为中心的司法行政管理制度;③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④研究制定法院行政管理制度和规范;⑤建立快速沟通反映问题机制。  相似文献   

3.
法院干部交流是指法院干部在法院内部及法院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流动,是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中,法院干部交流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这一问题略陈一管之见,以期引起同仁的重视与研究。一、法官职业化建设与法院干部交流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配套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提高法官队伍自身的素质,同时也要提高法院行政人员、政工人员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素质,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法院干部交流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法院大力吸纳优秀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优化法官队伍,提高现有干部的素质。为实现这些目标,人民法院将改革法官遴选工作,建立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  相似文献   

4.
人民法院要真正实行独立审判,不仅要排除法 院之外各种因素的干扰,还要消除法院内部诸因素 的影响,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独立于司法行政领导, 使下级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独立于上级法院。在司 法实践中,对于前者人们普遍比较重视,而对于后者 则有所忽视,相对来说,后者存在的问题比较多。 一、人民法院内部影响独立审判的主要因素 审判管理行政化现象。审判工作与行政工作截 然不同,应该有自己独特的管理规律,但是在一些法 院,审判活动过多地采用行政管理的模式,审判权与 行政权不分。在法官审理案件尤其是审理一些重大 疑难案件时…  相似文献   

5.
审判独立是我国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因体制性原因,司法权深受法院内外部各种权力的干涉而被地方化、行政化.基于此,针对法院“管理——审判”二元架构下“机构——权力”的二维关系,深入分析法院内部“机构——权力”的运行机制,进而提出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与治权创新的总体构想:改革法院机构,设立党政办公会和审判委员会为院级管理机构,下设审判、执行、审判管理、政务人事管理等四类专业事务机构;改革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使其成为专司审判事务管理和审判咨询的机构;改革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分类化、专业化管理;还审判权于法官,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下的合议庭民主制.  相似文献   

6.
法院改革的中国经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瑞华 《政法论坛》2016,(4):112-125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行,各地法院创造出了一些富有创新性的改革经验,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带有挑战性的问题。在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对这些改革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给予适当的回应。为此,需要发展审判独立原则的内涵,对"去地方化"改革的困境、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司法裁判权的分离、员额制的难题以及法官独立审判的制度保障等问题,提出新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7.
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核心所在。我国法院现行管理体制完全地方化和行政化,这是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根源。构建新的法院管理模式,必须符合改革价值定位、符合中国特殊的司法国情、遵循法院管理的一般规律等标准。依据此标准,文章提出:借鉴司法委员会管理模式的外部资源获取方式,成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委员会负责人财物等管理决策;借鉴司法自治型管理模式,实行法院内审判业务和行政管理事务相分离;以此两点为基础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司法委员会型管理模式并对司法委员会人员构成、运作方式、法官选任、司法预算等具体制度进行设计。法院管理模式的改革,需要修改法律扫除改革法律障碍、调整司法管辖区、理顺与地方党委管理、调整地方人大监督法院方式、改革上下级法院关系、成立专业化的司法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法院系统党组织、改造审判业务庭为单纯专业化审判组织等项改革措施进行配套。  相似文献   

8.
解决我国法官队伍的素质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能够选择的空间和出路就是进行改革,通过改革,实现法官精英化。就改革的模式而言,鉴于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笔者认为,既不能照搬国外,也不能自我封闭。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走有中国特色的法官遴选之路。重组法院工作群体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由于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法官职务序列与非法官职务序列界限不清,导致法官职位泛滥。目前,我国法院的审判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审判案件的。全国各级法院在审判岗位工作的审判人员大约仅占全体审判人员人数的15%左…  相似文献   

9.
宁杰  程刚 《法律适用》2014,(6):86-89
《法官法》实施多年,但相关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却步履维艰。检视法官当前的职业境遇不难发现,法院内外部管理的行政色彩,"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办案模式,与保障法官职业密切相关的待遇薪酬、教育培训、安全保障等制度或缺失,或与法官职业要求不相匹配。导致法官职业尊荣感缺乏,职业吸引力下降,法院人才流失。本文通过对法官职业现状的检视和成因的分析,提出了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它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整套能够保证独立、公正审判的有权威的司法制度。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根本性的改革是在于克服司法权地方化的司法体制改革,关键性的改革是在于建立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法官制度改革。对于前一个问题,笔者已在《司法体制改革刍议》一文中作了探讨和阐述。本文拟对后一个问题作一些探讨,提出一些建议。一、法官的素质要高、地位要优、待遇要丰,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法院职掌国家的司法审判.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审判是由法官具体负责进行和运作的。法官…  相似文献   

11.
司法之所以为司法,在于其功能不同于立法和行政,更在于它有一种不同于立法和行政的组织结构来保障。组织结构决定了组织中人的行为的基本指向及其沟通和互动方式。中国法院以等级结构为主的组织结构,造成了所有进入法院的人的行为表现为以以垂直指向、纵向沟通和服从型互动为主;在审理阶段所有参与人的交流不积极,也不深入;判决权可能在法院内部被处于各等级结构的法官分享,也可能在法院以外被瓜分;还表现为"审"与"判"分离,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审判缺乏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等方面。中国法院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将这种以等级结构为主的组织结构变为以同等结构为主,将法院内可与审判分离的等级结构因素从法院中分离出来,进行更加集中化、行政化和等级化的管理。  相似文献   

12.
笔者认为,改革我国法院的管理体制,重在解决目前审判管理的行政化问题。为此要进一步完善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审判工作高效运行;完善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制度,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完善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完善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3.
《山东审判》2013,(4):33-36
为深入研讨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我省行政审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省法院行政庭于2013年6月6日在龙口市举办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疑难法律问题论坛"。本次论坛选定了三个专题,即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工商登记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与裁判问题、行政强制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参加论坛的法官积极讨论,开阔了思路,澄清了模糊认识,并针对部分问题形成了共识。  相似文献   

14.
司法独立是一项具有"公理"性质的内容.在我国,法院制度的"泛行政化"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提出了各种有意义的改革建议.然而我们不可以回避自身的传统和现实,我们从来都不具备西方经典司法独立模式的"土壤".因此在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的同时,寻找一条切合我国国情的、务实的渐进改革思路,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既理想又可行的改革路径.现阶段的司法制度改革应首先将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职能分开,淡化行政在审判中的色彩,并在现有审判人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渐过渡到相对理想的法官独立制度.  相似文献   

15.
对司法事务进行合理分工,是法院内部机构及人员设 置的一个重要前提。包括法官定员、法官助理配置等 在内的我国多项司法改革措施,均涉及审判事务的分工及法官辅助人员配置科学化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此作出初步的探索。 一、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的分工模式的选择 为了使法院的审判职能能够及时、准确、公正地得到完成,必须在法院内部进行审判事务及相关事务的区分。不同的事务分工模式,会有不同的人员配置方法,也决定了法官与法官助理及其他相关辅助人员之间的比例。从两大法系国家的经验来看,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的区分主要可分为混合模式和分离模式两种模式。所谓混合模式,是指对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不作细致区分的分工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中的大部分事务集中由法官承担。一般而言,混合模式主要存在  相似文献   

16.
法官员额制从提出到实践的历程中,其改革结果已经发生变化,最为突出的问题便是职能权责不清晰和行政化的干预,导致法官员额在基层少,在市级以上法院较多,存在员额制与案件数量不对称的结构性矛盾.因此员额制改革应该在两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方面,根据不同层级法院职能定位来确定员额制结构和员额法官数量,依据不同案件类型、数量确定员额法官人数;另一方面,员额制改革的核心还在于逐步建立审判事务与行政事务的分离模式以及法官身份的认同和确认机制,并减少司法行政干预,尤其是上级法院的干预,实现员额制配置的结构优化.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高效、权威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也为法院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院内部工作机制改革也势在必行。根据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将所有法院工作人员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司法技术人员等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科学、规范、合理、可行的法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新一轮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一个重点课题。  相似文献   

18.
马进保 《政法学刊》2001,18(1):38-41
鉴于我国目前牵扯法官偏离公正立场的力量不仅来自法院外部,而且也来自法院内部,需要对法官制度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进行评价.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法官资格的取保更加严格,法官独立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属审判权不断扩大,对法官的管理更加专门化,失职法官由专门机构进行惩戒.借鉴国际作法,我国法制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严格法官资格的选任,为法官提供良好的职能保障,改变法院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现代化法官任职制度、晋升制度、考核制度、惩戒制度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来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益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9.
梁三利 《法学杂志》2007,28(6):99-101
法院结构呈现出二元性、异质性和矩阵性特征.法院异质结构是政治现代化的外因和法院自身结构变化的内因双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审判权的专业化和行政权的科层化存在冲突,两个系统分而治之及法院行政决策权由法官(法官集体)来行使是整合的关键.结构同质化和科层模式成为中国法院的特征,法院改革就是实现同质化结构向韦伯型法院结构的转型.  相似文献   

20.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海事法院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旨在保障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非正式制度。这些制度与本轮司法改革的目标最为接近,是改革不容忽视的本土性资源。海事法院在跨区域管辖案件、人财物统一管理、法官队伍精英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面临着地位边缘化、存在合理性、管理混乱化三大危险。本轮司法改革应重构海事法院的权力体制,修改宪法及法院组织法,并进行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法官职业化等配套制度改革。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也可借鉴海事法院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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