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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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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践中,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情形越来越多,而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关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还存在不少争议的问题,因此以共同犯罪的角度研究挪用公款犯罪既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实践意义。本文从共犯主体,共犯的行为及共犯的刑事责任三个方面对挪用公款共同犯罪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对其中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相应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共犯关系的脱离,是指部分共犯在犯罪完成之前退出共犯关系,但剩余共犯继续完成了原定犯罪的情形。若成立共犯脱离,退出者则不对退出之后由其他共犯所实现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仅就退出之前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共犯关系脱离与共犯中止属于不同理论层面的问题,必须明确区分二者。共谋射程理论可以为共犯脱离的认定提供明确的解决路径。是否成立共犯脱离,取决于剩余共犯的行为是否属于当初的共谋的射程之内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刘雪梅 《时代法学》2009,7(2):96-100
共犯关系脱离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部分共同犯罪人从共同犯罪关系中退出,但其他共同犯罪人仍继续实施犯罪,并达到既遂的情形。在共犯关系脱离的场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脱离者对脱离之后的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及其结果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各国刑法对共犯关系的脱离都没有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不乏共犯关系脱离的现象。比较英、日两国刑法理论中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的成立条件,对于在我国刑法中倡导共犯关系脱离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此类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贪污贿赂犯罪免、缓刑率偏高的原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适用免、缓刑案件的特点 据笔者调查,适用免、缓刑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罪名集中,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为主在经济不甚发达的地区,基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罪名单一,集中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三种罪名上,约占全部案件的95%-98%,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等较少.而且在三类案件中,贪污犯罪较贿赂犯罪多.贿赂犯罪比挪用公款犯罪多.  相似文献   

5.
当前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关键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一方面要以法律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严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公款等任何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行为;另一方面,要使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因此,首先...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目的具有多样性,既有因收受贿赂而挪用公款的,又有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及非法活动的。正是由于挪用公款动机、目的的多样性,挪用公款行为可能引发其他犯罪。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而涉及其他犯罪的,在罪数认定上也必然存在一些争议。在此笔者着重探讨以下三种常见的情形。  相似文献   

7.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犯罪,在刑法中涉及两个罪名,一是侵犯财产罪中的“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条),一是贪污贿赂犯罪中的挪用公款罪(第384条第2款)。刑法将同一种行为  相似文献   

8.
论共犯     
一、什么是共犯?我国刑事法律同共犯作斗争的意义在历来的资产阶级刑法及其各派学者的著作中,对共犯问题的规定和见解,一向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但是无产阶级的刑法学说,由于它依据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理论去研究共犯问题,从而就找到了这一问题所固有的两条基本线索.即第一,根据共犯对于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及其有别于单个人犯罪的一些特点,来指出我们的刑法同共犯作斗争的重要性;第二,根据共犯中各共犯的相互关系以及他们的行为同犯罪结果的关系是贯穿着犯罪的  相似文献   

9.
片面共犯是客观存在的犯罪情形,其理论基础是行为共同说。本文认为只存在片面的帮助犯和片面的教唆犯。片面共犯的成立必须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为前提,而且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意思。  相似文献   

10.
实行行为的概念,作为主张要成立犯罪,首先必须存在该当于特定构成要件之行为的理论,一直以来支配着日本的犯罪论.实行行为,除了作为结果犯中的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被定位于构成要件要素之外,在未遂犯论以及正犯、共犯论中亦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近年,实行行为概念受到质疑,甚至有学说倡导实行行为不要说,主张构建不包括实行行为概念的犯罪论.该学说批判,此前的实行行为概念将实行行为本身化为“黑匣子”,是在并未明示实质性价值判断的情形下直接推导出结论,并且,在此概念之下,对于因果关系论、未遂犯论、正犯与共犯论的问题浑然一体地进行研究,有碍于解决这些问题所必需进行的分析性探讨.本文通过回应该批判观点所提出的问题,再次验证实行行为概念的存在意义,进而主张该概念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本文案例启示:脱离共犯,是指在共犯关系成立后,未结束犯罪之前,一部分共犯者自动放弃实施犯罪行为,并中断与其他犯罪者的共犯关系,从而对脱离后其他共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后果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脱离共犯可以发生于共犯关系成立至犯罪结束前的任何阶段。判断是否成立脱离共犯时应以脱离者有无中断自己已经实施的行为与此后其他共犯者的行为或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准则,同时脱离者应自动放弃犯意。脱离者对于脱离后其他共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对于其脱离前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并根据我国刑法从犯的规定予以从轻处罚.  相似文献   

12.
论继承性共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继承性共犯,是指在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合犯的前一犯罪之后,以共同的犯罪故意单独或者帮助先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目的行为或者结合犯的后一犯罪的犯罪人。继承性共犯只存在于两种犯罪形态中:一是由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结合而成的犯罪,二是结合犯。对继承性共犯应确定与被继承性共犯同样的罪名。  相似文献   

13.
型法第八章设立专章规定f贪污贿赂犯罪。鉴于司法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笔者对其中争议较大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本文探讨的贪污贿赂犯罪即特指这三类犯罪)的犯罪主体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一些探讨性的意见和看法,以供大家参考。一、“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的演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何为“国家工作人员”,刑法条文和有关的特别法对此有专门的解释。修订前的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  相似文献   

14.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从行为人数量上看,可分为全体共犯的中止和个别共犯的中止。如果所有共犯在犯罪过程中同时一致地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其中止的成立当毫无疑问。但是,对于只有个别共犯中止其犯罪行为的,在怎样的条件下才足以成立犯罪中止,个别共犯中止犯罪的行为对其他共犯将产生怎样的影响等问题,由于法律未  相似文献   

15.
共犯的犯罪中止,从行为人数量上看,可分为全体共犯的中止和个别共犯的中止。如果所有共犯在犯罪过程中同时一致地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但是,对于只有个别共犯中止其犯罪行为的,在怎样的条件下犯罪中止才足以成立,个别共犯中止犯罪的行为对其他共犯产生  相似文献   

16.
即便我国刑法总则缺乏共犯与身份的明文规定,通过借鉴域外理论与判例经验,根据共犯规定及共犯原理,也能妥当处理共犯与身份问题。根据身份是影响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还是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可将身份区分为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非身份者参与违法身份犯罪的,虽成立违法身份犯的共犯,但应减轻处罚;非身份者参与责任身份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处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是一种责任身份,其伙同公司人员侵占本单位财产、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分别成立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人员则相应成立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  相似文献   

17.
陆凌 《当代法学》2016,(5):98-108
就共犯个体自动离开共犯整体、放弃犯罪、消除其对其他共犯之影响,数国大致通行的处理方式为,德国—犯罪中止,日本—“共犯脱离”,美国—共犯关系终止,英国—“共犯撤回”,四者具有共通理性.受启于此,解决此问题,前提即区分不同性质、不同层面的两个概念——共犯脱离和共犯中止,共犯脱离意味着共犯关系的解除、终止,共犯中止即共犯关系存续时共犯的犯罪停止形态.应循序渐进评价脱离者的行为,第一步,判断是否成立共犯脱离,第二步,判断共犯脱离前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若共犯脱离成立,脱离者无需为共犯关系解除后的原共犯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负责,仅需对脱离前的行为负责;而在脱离前,若脱离者自动放弃犯罪,采取充分行为消除其影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18.
共犯关系的脱离是指自共犯关系形成至犯罪完成的整个犯罪过程中,部分处于共犯关系的人自动的从该共犯关系中解脱出来,但其他共犯人基于新的共犯关系继续实施犯罪的犯罪形态。脱离的部分共犯对脱离后其他共犯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关于共犯脱离的标准,有四种主流学说:共同意思欠缺说、障碍未遂准用说、因果关系切断说和共犯关系解消说。在赞同共犯关系解消说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成立共犯脱离条件是:首先脱离者要自动放弃犯意,其后要有达到解消原来共犯关系程度的脱离行为。  相似文献   

19.
共犯是与单独犯相对应的概念。共同犯罪不一定要有相同的犯罪故意,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在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具有同样性质并且相互重合的情形也能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此类共同犯罪,因各被告人的犯罪故意不同,应当根据相应的犯罪构成确定具体的罪名,行为人应该只就自己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在共同犯罪中,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应当根据各共犯的行为及其结果和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20.
崔皓 《法制与社会》2010,(19):70-71
长期以来,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中,围绕着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对象、共犯等一系列问题引发了激烈地论争。本文主要对"归个人使用"是否应当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给单位使用的性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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