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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试论合同当事人变更后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实中存在许多这样的情形: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附有一份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协议可表现为单独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后来因为特殊事由的发生从而变更合同当事人,此时,仲裁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是终止,失效,继续有效或效力待定?本文拟从合同当事人变更的不同类型入手,针对其各自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初步的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2.
李侃 《广东法学》2002,(4):1-10
无论是国际仲裁裁决还是区际仲裁裁决,受裁决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往往都不愿意自动履行该裁决。在此情形下,其主张或利益获得裁决支持的另一方则不可能就此罢休,让裁决书成为一纸空文,必然会通过某种方法使该裁决的内容得以实现,其中最有效的无疑是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3.
体育仲裁院裁决分为普通仲裁裁决和上诉仲裁裁决两大类型。其撤销权属瑞士联邦法院所有,在仲裁庭组成不当、行使管辖权不当、超裁或漏裁及仲裁违反正当程序和仲裁裁决违背公共秩序等情形下,瑞士联邦法院可撤销体育仲裁院裁决。体育仲裁院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依据《纽约公约》有关规定处理。法院在体育仲裁司法监督的实践中,一直恪守谨慎介入的原则。司法介入与行业自治在此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4.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是指仲裁裁决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由当事人申请并经法院审查核实,判决或裁定予以撤销、使之归于无效的一种特殊程序。对仲裁裁决采用撤销程序进行司法监督,是我国1995年9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新建立的一...  相似文献   

5.
仲裁协议的契约性决定了其效力的相对性。随着合同相对性突破理论的提出,仲裁协议的范围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实践中主要有以下情形:代理、第三受益人和合同的担保、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约定上禁反言、揭开公司面纱等。这些实践中的运用,实际上是对仲裁协议相对性理论的突破。  相似文献   

6.
第二部分通用标准的实际适用 1.工作组相信,如果指导原则具有重要的实践上的影响力,那么它们应当反映那些在当今仲裁实践中可能发生的情形。这些指导原则应当给仲裁员、当事人、仲裁机构和仲裁庭关于什么样的情形应当或不应当构成利益冲突或应披露方面提供具体的指导。  相似文献   

7.
1.国际仲裁中利益冲突问题日渐突出。仲裁员对需要披露的事实不甚确定,因此在同一情形下其披露的内容不尽相同。国际商务活动和商事交易方式的增长,包括连锁公司关系和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等,使披露义务大大增加,也产生了许多难以决定的利益冲突问题。不愿仲裁的当事人有更多的机会提出仲裁员异议以拖延仲裁程序或否定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无论多么微小或实质性的利害关系的披露,通常都会导致对仲裁员的反对、异议或是撤销。  相似文献   

8.
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一国的国内民商事仲裁(以下均简称为商事仲裁)实践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表现为双方约定以仲裁的形式解决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民商事纠纷。然而,仲裁裁决作出后,如发生法定情形,仲裁裁决被撤销,原仲裁协议的效力如何?哪种后续救济措施是最恰当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也称涉外商事仲裁裁决)能否被  相似文献   

9.
无权仲裁在谱系类型上应当包括因管辖机构和裁决事项两类原因而导致的四种情形,我国现行立法仅对其中三种无权仲裁之情形提供司法救济,对非属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擅管双方争议之无权仲裁情形,则处于无可救济的司法困境。此种无权仲裁情形于逻辑上固能成立,但于实践而言则实属反常和罕见。贸仲委内部机构的非合意裂变所引起的系列仲裁案例将此种逻辑可能(其中潜伏着无权仲裁之危机)造就成了现实。鉴于其根本否定仲裁自治的基本法则,扰乱了仲裁机构彼此之间的管辖秩序,故应在规则层面补全其救济依据,并通过在仲裁管辖、裁决执行和域外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三阶段的制度安排,建构起针对此种无权仲裁及其裁决的综合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10.
孔令彤 《法制与社会》2013,(28):224-225
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以其高.效性与民向性受到民事主体特别是商人的广泛青睐。在弱化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趋势下,实践中仍然存在仲裁裁决未能保护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情形。本文试对我国现行的仲裁监督机制进行探究与分析,并在保护仲裁民间性的前提下,强调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1.
相对独立论认为,仲裁协议应在某些情况下进行区分,对于基础合同自始无效或根本不存在的情形,仲裁协议亦应相应无效。绝对独立论认为,在独立性或可分性的适用上,无须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即使基础合同自始无效或根本不存在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绝对独立论乃是今后的趋势。  相似文献   

12.
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李健我国法院对于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中:一是在法院立案之后,一方当事人提出抗辩认为因双方订有仲裁协议,应提交仲裁解决,法院因此要审查仲裁协议是否存在及其效力;二是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仲裁...  相似文献   

13.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民事诉讼法关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的情形并不一致。上述司法解释是劳动仲裁案件的特别法,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应当符合该解释规定的情形。  相似文献   

14.
我国司法审查对仲裁进行监督的方式中,包含一种仲裁机制内的纠错方式——发回重新仲裁,本文称之为仲裁"自救"。立法对重新仲裁的根据规定不明确导致实践中出现混乱,本文通过对发回重新仲裁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界定,探究该制度的价值,并以更好地发挥其价值为标准对这种内嵌于撤销仲裁程序之下的重新仲裁进行分析,得出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请求的范围、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存在缺陷等情形,应优先考虑通过重新仲裁这一仲裁内部"自救"途径解决,以最大限度保证司法对仲裁的支持。  相似文献   

15.
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基本前提。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问题直接关系到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能否得到承认和执行。本文从仲裁协议无效与失效的情形以及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认定全方位分析仲裁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文件。①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协议的效力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并涉及仲裁各个阶段的实际操作以及仲裁裁决的最终效力。法院在对仲裁协议进行司法审查时,必须审查协议的内容。而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协议内容不规范、相互矛盾、含糊不清、约定不明等情形,使得这些仲裁协议存在效力上的瑕疵。法院在对此类仲裁协议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如何对其效力进行补救或认定,除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  相似文献   

17.
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不妨碍代理关系中未签字本人作为仲裁协议当事人。当涉外代理条件下签署的协议中包含仲裁协议时,如何确定仲裁协议当事人取决于适用的法律。应注意两点:一是要识别代理与合同,并区分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二是代理的准据法应统一适用于实体与仲裁合同当事人的确定,此处没有仲裁协议独立性理论适用的余地。如果我国法被选定为代理的准据法,除了几种例外情形,第三人与被代理人应被认定为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涉外仲裁机构应注意相关的正当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临时仲裁(Adhocarbitration)是相对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arbitration)而言的仲裁制度。当事人自己依协议组建仲裁庭,或即使常设仲裁机构介入,仲裁机构也不进行程序上的管理.而是由当事人依协议约定临时程序或参考某一特定的仲裁规则或授权仲裁庭自选程序,这种形式的仲裁即为临时仲裁,又称特别仲裁或随意仲裁。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区别在于:机构仲裁指的是由一个常设仲裁机构管理仲裁程序,通常是按照该机构自己的仲裁规则进行的管理。  相似文献   

19.
199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称仲裁法)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将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商事仲裁分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两个部分。其中仲裁法第7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共9个条款)中第65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该条规定清楚地表明,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在大多数情形下受到相同规则的调整,例如在仲裁商事性质的识别、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裁决的作出等方面,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都适用完全相同的规则。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仲裁法第7章却对涉外仲裁作出了专门的特殊规定。通过比较,我国仲裁法对国内与涉外仲裁的不同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在没有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即向法院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或者向仲裁机构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如何处理?是将"应当通知对方"作为单方请求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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